合伙企业合伙经营协议(通用3篇).docx

合伙企业合伙经营协议(通用3篇).docx

  1. 1、本文档共14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原创力文档(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PAGE1

PAGE1

合伙企业合伙经营协议(通用3篇)

合伙企业合伙经营协议(通用3篇)

合伙企业合伙经营协议篇1

一、合伙企业的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伙企业的经营场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伙人的姓名、住宅。

1、合伙人: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合伙人……

四、合伙人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

1、合伙人_______________,出资________万元人民币,________出资(现金、实物、劳务或财产权利),本出资应在合伙协议签订之日时缴付。

2、……

五、合伙人权利和义务

第3条本合伙企业为一般合伙企业,由合伙人共同出资、共同经营(由……对合伙债务担当无限连带责任……对其出资额担当有限责任)。

第4条合伙人在合伙正常经营范围内的一切行为,由全体合伙人担当民事责任。

如某人超越权限的行为所产生的民事责任则由该合伙人个人担当。

第5条在执行合伙业务过程中,因合伙人的过错致使他人患病人身损害或者财产损失的,由全体合伙人担当连带责任。

第6条合伙人不能成为其他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第7条合伙存续期间,合伙企业积累的财产和权益为合伙财产,为合伙经营使用。

第8条合伙财产在一般合伙清算前不得分割。

六、利润安排、亏损分担方式(未商定或商定不明,按实缴出资比例安排;比例不明,平均安排;不得商定全部利润归部分合伙人及亏损只由部分合伙人担当)。

第9条本合伙企业税后利润提取10%公积金(用于扩大再生产和转为合伙人增加投资、弥补亏损),提取10%公益金(用于合伙人和职工的福利),余下按投资比例分取红利;(公积金或公益金不是法定提取项目)

第10条企业亏损,按合伙人投资比例担当责任。

七、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

第11条经全体合伙人全都同意,托付_________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人;

第12条执行事务的合伙人依照合伙章程或合伙人授权进行经营活动,对全体合伙人负责;

执行事务的合伙人应当向不参与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状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合伙人为了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账簿;

第13条不参与合伙企业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检查其执行合伙事务的状况;

第14条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时,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方法(可商定按出资比例等其他方式行使表决权,商定不明或无商定,一人一票,且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以合伙财产份额出质,法定必需全体合伙人同意,商定无效);

第15条被托付执行事务的合伙人不根据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打算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打算撤销该托付;

第16条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不得从事损害合伙企业利益活动;合伙人因前述行为所得利益,应当归合伙企业全部;

第17条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同意,作出打算(可商定):

(1)转变合伙企业名称;

(2)转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3)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4)转让或者处分企业的学问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5)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6)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供应担保;

(7)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当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8)合伙人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9)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财产份额(其他合伙人的优先购买权;另,向其他合伙人转让,应书面通知其他合伙人,商定其他合伙人的购买权)。

八、入伙与退伙

第18条新合伙人入伙时,应当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可商定),并订立书面入伙协议。

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告知原合伙人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第19条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可商定),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担当连带责任。

文档评论(0)

155****2200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