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5T 2222-2024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功能指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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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01.040.35CCSL70

35

福建省地方标准

DB35/T2222—2024

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功能指引

Guidelinesformedicalinstitutionsonmutualrecognitionofmedicalexamination

2024-10-21发布2025-01-21实施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I

DB35/T2222—2024

目次

前言 II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1

4互认业务 1

5互认功能 2

6对接省级平台功能 3

参考文献 4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福建省卫生计生信息中心提出。

本文件由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和福建省信息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FJ/TC11)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福建省卫生计生信息中心、四川大学华西厦门医院、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福州大学附属省立医院、福建省妇幼保健院、福建省级机关医院、智业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奇鹭物联网科技股份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郑加明、徐秋实、林志刚、李仕军、施怡、聂虎、张琼瑶、郑雅卿、陈成坤、缪崇、杨秋波、陈持、林祖榕、林星、周小珠、李佑群、陈林燕、林仪清。

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功能指引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医疗机构开展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的互认业务、互认功能和对接省级平台功能。本文件适用于医疗机构开展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的医院信息系统建设、应用和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DB35/T2153—2023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共享数据传输及应用要求

3术语和定义

DB35/T2153—2023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医学检查检验互认项目mutualrecognitionofmedicalexaminationandinspectionitem经国家级或省级质控且稳定性好、标准统一、质量可评价、互认范围明确的医学检查检验项目。注1:简称“互认项目”。

注2:医学影像检查项目3类55项(具体项目见DB35/T2153—2023中附录A的A.1)、临床检验项目7类73项(具体项目见DB35/T2153—2023中附录A的A.2)。

4互认业务

4.1互认业务流程图

医院信息系统通过调用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共享平台(简称“互认共享平台”)提供的服务接口,实现对患者近三个月内可互认检查检验报告的查询、互认提醒、结果互认和引用的管理,互认业务流程见图1。

图1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业务流程图

4.2互认业务流程

互认业务流程如下:

a)医生诊疗开始时进行报告查询,医院信息系统调用互认共享平台接口,查询并展示患者近三个月检查检验报告;

b)医生开具检查检验医嘱时,如存在可互认的项目,医院信息系统应弹窗提醒;

c)医生采纳报告结果时,医院信息系统将互认结果上传到互认共享平台;

d)医生不采纳报告结果时,应填写不采纳的原因,医院信息系统将不互认结果上传到互认共享平台;

e)医生书写病历时,医院信息系统可将互认的检查检验报告原始数据引用到病历文书的相关位置并进行结构化存储;

f)医院信息系统将引用结果上传到互认共享平台,互认结束。

5互认功能

5.1报告查询

医院信息系统应通过授权的密钥调用互认共享平台的“获取近期检查检验记录接口”(见DB35/T2153—2023中6.5),查询患者近三个月内所有的检查检验记录并在医生工作站展示,对于可互认的项目应显示“互认区域+HR”标记(如“福建HR”“全国HR”),并能通过响应消息中的报告调阅地址展示详细报告内容(见DB35/T2153—2023中附录C的C.3)。

5.2互认提醒

当医生开具检查检验医嘱时,医院信息系统应通过授权的密钥调用互认共享平台的“获取近期互认项目明细信息接口”(见DB35/T2153—2023中6.6),查询患者近三个月内可互认项目的详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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