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队规程(含基本流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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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入队规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少先队入队工作,保证适龄儿童充分接受队前教育,切实增强新队员的光荣感和组织归属感,根据《中国少年先锋队章程》和有关规定,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坚持“全童入队”组织发展原则,按照教育充分、程序规范、执行细化的总要求开展少先队入队工作。依据入队标准进行科学评价,达标一批、吸收一批。

第二章新队员的确定和培养教育

第三条凡是6周岁到14周岁的少年儿童,愿意参加中国少年先锋队,愿意遵守《中国少年先锋队章程》,就可以向所在学校少先队组织提出入队申请。

第四条学校少先队组织要高度重视队前教育,加强领导,以政治启蒙、价值观塑造、组织意识培育为重点,根据少年儿童身心发展规律有计划地进行。要从一年级入学开始重点持续开展队前教育,为一年级第二学期开展入队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第五条学校少先队组织要以“少先队应该是少年儿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学校,应该是建设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预备队。新时代少先队员要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树立远大理想,培养优良品德,勤奋学习知识,锻炼强健体魄,培养劳动精神,从小学先锋、长大做先锋,努力成长为能够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为总目标,在“六知、六会、一做”的入队基本标准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公正、公平、公开的学校入队工作细则。入队工作细则要围绕政治启蒙、价值观塑造、组织意识培育等方面设定具体指标,针对教育过程和成果进行量化评价。入队工作细则须征求家长意见,并进行公示,经学校少工委审议通过后实施。有条件的学校可制作入队手册。

第六条在适龄儿童完成规定时间和内容的组织教育后,通过自评、互评、他评进行量化评价,将达到学校入队评价指标的少年儿童名单进行公示。根据公示结果确定新队员名单,上报学校少工委审核批准。批准入队后,根据学校实际,分批次或集中统一举行入队仪式,填写《队员登记表》,由大队组织进行队籍档案管理。

第七条首批入队队员一般不超过班级总人数的30%,入队后参加大队、中队、小队的组织生活。暂未入队的少年儿童,要根据学校入队评价指标,继续接受队前教育,同时也可以参加本年级少先队活动(选举、评优活动除外)。

第三章入队基本程序

第八条开展入队工作基本流程

学校少工委审议通过学校入队工作细则,根据细则,对拟担任中队辅导员的人选进行岗前培训,向学生家长做好学校入队工作说明。入队工作基本程序如下:

1.开展队前教育;

2.适龄儿童向所在学校少先队组织正式提交《入队申请书》;

3.开展过程性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公示确定达到入队要求的儿童名单;

4.学校少工委审核批准新队员名单;

5.新队员填写《队员登记表》,少先队大队组织进行队籍档案管理;

6.分批次举行或集中统一举行入队仪式,仪式要庄重、规范、形式丰富,鼓励家长参加;

7.成立中队、小队,民主选举中队委员会和正副小队长;

8.对暂未入队的少年儿童继续根据学校入队评价指标开展队前教育,按照标准和流程分批次吸收入队,在二年级第二学期结束前完成全童入队。

第九条入队仪式基本程序

队员入队要举行入队仪式,一般由共青团组织代表或少先队大、中队长主持。基本程序如下:

1.全体立正,仪式开始;

2.出旗(奏出旗曲,全体队员敬礼);

3.唱队歌;

4.大队委员会宣读组建一年级少先队组织的决定;

5.大队委员会宣布新队员名单;

6.为新队员授红领巾;

7.新队员宣誓(由大队辅导员或大队长领誓);

8.为新建中队授中队旗;

9.为新建中队聘请中队辅导员;

10.党组织、团组织代表或大队辅导员讲话;

11.呼号;

12.退旗(奏退旗曲,全体队员敬礼);

13.仪式结束。

第四章工作保障

第十条新队员和新聘任的少先队辅导员,首次佩戴的红领巾、队徽、队委队长标志等由学校统一采购配发,所需经费从学校公用经费中支出。

第十一条《入队申请书》、《队员登记表》由省级少工委监制、学校少工委印制。

第十二条新中队辅导员上岗前须经学校党组织考察,由学校少工委聘任。应以提升思想政治素质和专业能力水平为主要目标,开展中队辅导员任职前培训。

第十三条中小学党组织要把入队工作作为少年儿童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载体,提供必要的支持保障。

第五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规程由全国少工委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规程发布后,各省级少工委要按照本规程结合本省(区、市)实际开展试点,2020年9月全面施行。

附录1

新队员入队基本标准

发展少年儿童加入少先队要经过充分的队前教育,达到“六知、六会、一做”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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