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X公司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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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X公司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规范、强化XXXXX有限公司本部(以下简称公司)动火作业等各种特殊作业过程的安全管理,根据《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等标准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特殊作业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在公司范围内检修过程中可能涉及的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盲板抽堵作业、临时用电作业、起重吊装作业、动土施工作业以及断路作业等八种特殊作业的安全管理。

凡在公司范围内开展本制度列明的特殊危险作业的作业单位和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本制度的安全规定和要求。

三分工与主要职责

3.1有关部门的职责

3.1.1安全部是本公司特殊作业的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项目施工和检修过程中所涉及的特殊作业的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审批《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动火安全作业证(一级动火)》,参与《动火安全作业证(特殊动火)》的会签。

3.1.2生产部作为本公司生产工艺和生产技术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系统和公用工程的吹扫置换和盲板抽堵方案,监督检查相关工艺处置及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审核《断路安全作业证》、《动火安全作业证(一级动火)》,审批《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和《动土安全作业证》。

3.1.3机动部作为本公司设备管理及工程施工的主管部门,负责对设备安装、检维修和工程施工过程中涉及的特殊作业的专业技术方案进行指导审查,督促落实专业安全措施,协调和配合对外来作业人员开展的安全教育及现场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审核《动土安全作业证》、《断路安全作业证》和《吊装安全作业证(一级吊装)》,审批《临时用电安全作业证》、《高处作业安全作业证(二三级高处)》和《吊装安全作业证(二三级吊装)》。

3.1.4保卫部负责监督检查特殊作业中有关消防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参与《动土安全作业证》的会签,审批《断路安全作业证》。

3.1.5特殊作业申请单位,按照“谁申请、谁办证”的原则,负责有关特殊作业的申请和《安全作业证》的办理,制定有关工艺处置方案,落实相关的安全措施,进行与作业安全有关的分析和实验,组织开展作业现场的安全教育、安全交底、安全监护等工作。

3.1.6项目施工作业单位,按照“谁受益、谁办证”的原则,负责有关特殊作业的申请并按本公司要求办理《安全作业证》,制定与作业有关的专项作业方案,落实相关的专业安全措施,督促申请单位落实相应的安全措施,接受作业现场的安全教育、安全交底等工作,按规定开展作业现场的安全监护。

3.2有关人员的职责

3.2.1作业人员,必须经有效的资格认证并持证上岗,开展特殊作业必须持有《安全作业证》且手续齐全,作业前必须确保所有安全措施已落实到位,作业过程中严格执行本制度的规定要求,严格遵守相应的作业规范,作业结束后应确保不留安全隐患。

3.2.2监护人,应当具备安全监护相关知识和技能,认真落实作业所采取的安全措施,熟悉现场,有较强的责任心,坚守监护岗位,不做与监护工作无关的其他事项,出现问题能及时正确处理,掌握必要的消防、防护知识并有处理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作业结束后与作业人员一道清理现场,不留安全隐患。

3.2.3分析人员,依据国家和行业采样的相关标准到现场取样分析,对采样的代表性及分析结果的准确性负责。

3.2.4作业负责人,负责组织协调作业活动,识别作业活动可能存在的作业风险,组织制定专项作业方案,监督落实相应的安全措施,组织作业人员接受作业前的安全教育和安全交底工作,对作业安全负直接领导责任。

3.2.5作业申请单位负责人,负责组织制定并实施有关工艺处置方案,督促落实有关安全措施,开展作业前的安全教育和安全交底工作,对作业安全的生产工艺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

3.2.6作业审批人,审定作业所采取的安全措施以及风险控制措施,并督促有关单位落实到位,协调和解决作业项目存在的重大问题,对作业安全负全面领导责任。

四作业内容和要求

4.1动火作业

4.1.1动火作业术语

(1)本制度所称动火作业:是指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施以外的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主要包括:

①各种气焊、电焊、铅焊、锡焊、塑料焊等各种焊接作业及气割、等离子切割机、砂轮机、磨光机等各种金属切割作业;

②使用喷灯、液化气炉、火炉、电炉等明火作业;

③烧(烤、煨)管线、熬沥青、炒砂子、铁锤击(产生火花)物件、喷砂和破拆地面等产生火花的其他作业;

④生产装置和罐区联接临时电源,并使用非防爆电器设备和电动工具。

(2)本制度所称易燃易爆场所:是指生产和储存物品的场所符合GB50016、GB50160、GB50074中火灾危险分类为甲、乙类的区域。

4.1.2动火作业的分级

动火作业分为特殊动火作业、一级动火作业和二级动火作业。遇节日、假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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