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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排查工作方案(精选4篇)

隐患排查篇1

为切实加强全局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根据[]4号文件要求,现

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安全工作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请遵照执行。

一、工作目标

通过全面开展安全工作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进一步排查局系

统内安全隐患,以自查自纠为核心,以完善安全监管责任机制和“平

安单位”创建为抓手,广泛深入开展对全局职工安全教育培训为主要

内容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促进全局平安单位创建各项工作。

二、成立组织

加强对全局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领

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局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局各股室、

各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局安全

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的方案制定、日常安全工作督查、安全隐患纠

正整改等。

三、工作任务

(一)明确职责,抓好落实

局属各单位负责本部门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督促

本单位切实履行职责,及时协调解决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过程中出现的

问题。局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督

促等相关工作。各股室、直属事业单位作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

设的责任主体,要经常性地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落实整改措

施、责任和预案,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建立安全工作动态监控体系,定

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分析安全隐患,并详实记录安全工作台账。

(二)摸清底数,分步实施

第一步:全局各单位要在6月10日前对本部门消防设施、电源等

重点部位进行检查,做好安全情况台账登记。

第二步:全局各单位11月15日前要全面推行安全工作隐患排查

治理体系建设,形成覆盖全局系统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三)全面开展自查自报和统计分析工作

以市、县安全工作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平台为依托,建立我局安全

隐患排查自查自报管理系统,实现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过程记录

和管理,强化对自查隐患、上报隐患、整改隐患、接受监督指导等工

作的管理。及时掌握全局安全工作动态,实现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针

对性和有效性。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宣传阶段(4月中旬—5月31日)。全局集中学习《国

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通知》(安委办〔〕

1号)和《县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4号),

结合我局工作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明确

责任,落实人员,认真组织实施,并于5月10日前将实施方案报县安

委会办公室。同时加大力度宣传该项工作,积极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二)隐患排查体系建设阶段(6月1日—11月30日)。

1、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程和安全工作标准化建设的要求,

结合实际,开展隐患排查,区分一般隐患及重大隐患,并将结果于6

月20日前报送县安委会办公室。

2、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并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

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台账。一般隐患于每月25

日前上报县行业主管部门,重大隐患实行边治理边上报。

3、检查评比。为确保我局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取得实

效,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对局属各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

进度进行督查调度,并将整治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通报。

(三)检查验收阶段(11月20日——11月底)

对局属各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

将结果作为年度“平安单位”创建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对责任

不落实、结果不符合要求的在全局通报,对责任人问责,限期整改。

五、工作要求

(一)局属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贯

彻落实,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确定专人负责,紧密结合实际,制定

切实可行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方案,周密安排,科学实施,

全面推进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二)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充分调动本单

位职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定期汇报、定

期检查和安全隐患治理制度,促使由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开展安全管

理转变。切实从源头上及时排查并消除事故隐患,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三)进一步理顺和细化安全工作责任制,明确职责范围、内容和要

求,人人参与,各负其责,齐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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