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3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原创力文档(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制度名
企业薪资管理措施
电子文件编码
GLWA048
页码
3-1
××企业薪资管理措施
一、总则
(一)为了规范本企业职员薪资管理,特制订本措施。
(二)本企业相关职薪、薪金计算、薪金发放,除另有要求外,均依本措施办理。
(三)本企业职员职薪,依其学历、工作经验、技能、内在潜力及其担任工作难易程度、责任轻重等综合原因核发。
(四)本企业顾问及特约人员、临时人员薪金,依据其实际情况另行要求或参考本措施核发。
二、职员薪金类别
(一)本企业从业职员薪金含义以下:
1.本薪(基础月薪)。
2.加给:主管加给、职务加给、技术加给、尤其加给。
3.津贴:机车津贴、伙食津贴、加班(勤)津贴和其它津贴。
4.奖金:全勤奖金、绩效奖金、年底奖金和其它奖金。
(二)从业职员薪金分项说明以下:
1.本薪:本薪乃基础月薪,其金额依据“职薪等级表”要求核发。
2.主管加给:凡主管人员依据其职责轻重,按月支付加给。
3.职务加给:凡担任特殊职务人员依据其职务轻重,按月支付加给。
4.技术加给(尤其加给):凡担任技术部门或在其职务上有尤其表现人员,酌情支付技术加给(尤其加给)。
5.伙食津贴:凡企业未供给伙食者,均发给伙食津贴。
6.机车津贴:凡业务部外勤人员自备机车者,均发给机车津贴。
签发人
责任人署名
制度名
企业薪资管理措施
电子文件编码
GLWA048
页码
3-2
7.加班津贴(加勤津贴):凡于要求工作时间外延长上班时间,按实际情况酌情支付加班津贴,或按时计发加班津贴。基于休假日照常出勤而未补休者,按日发给加勤津贴。
8.其它津贴:凡上述各项本薪、奖金、津贴以外津贴,其发给均需要由单位主管会同人事单位约定支付。
9.全勤奖金:每个月除企业要求休假日外,均无请假、旷工、迟到、早退统计人员,应给予全勤奖金。
10.绩效奖金:凡本企业职员,均享受绩效奖金支领权利,其措施另行要求。
11.年底奖金:凡本企业职员,年底奖金由董事会依据企业利润情况及职员年度考绩等级核给,其措施另行要求。
12.其它奖金:包含个人奖金、团体奖金或对企业有尤其贡献奖金,均由董事会支付。
三、职员薪金管理
(一)从业人员薪金计算时间为报到服务之日到退职之日,对于新任用及辞职职员,当月薪金均以其实际工作天数乘以当月薪给日额。若是下旬26日以后报到新进人员,为了便于薪金作业,合并于下月份发给薪金。
(二)从业人员在工作中,若遇职称调动、提升,从变更之日起,适用新职等级薪金。
(三)兼任下级或同级主管者,视情形支给或不支给尤其加给。
(四)较低级职员代理较高级之职称时,仍按其原等级本
薪支给,但支领代理职称职务加给。
(五)相关本企业各职等人员考勤加薪要求按国际企业雇员考勤管理制中相关条款计算。
四、职员薪金发放
(一)从业人员薪金定为每个月5日发给上月份薪金,除另有要求外,应扣除薪金所得税、保险费和其它应扣款项。
签发人
责任人署名
制度名
企业薪资管理措施
电子文件编码
GLWA048
页码
3-3
(二)从业人员领薪时必需本人亲自签章领取,如有特殊原因,不能亲自领取时,由部门主管代领。
(三)领薪时,须将钱数点清,如有疑问或错误,应立即呈报主管求证,以免以后发生纠纷。
(四)退职人员薪金于办妥离职及移交手续后发薪日发给,如遇有特殊情况,经同意后在退职日当于核发。
(五)职员应对本身薪金保密,不得公开谈论,不然降级处分。
五、职员晋升管理
从业人员晋升要求以下:
1.效率晋升:凡平日表现优异、情况特殊者由主管办理临时考绩,给效率晋升,效率晋升包含职称、职等、职级晋升三种。
2.定时晋升:每十二个月1月1日起为上年度考绩办理期,每十二个月3月1日为晋级生效日,晋级依考绩等次分别加级。
3.本企业特殊职务人员(专员、特助)其晋升等级最高不得超出本企业主管之职等。
4.从业人员在年度内曾受累计记大过一次处分而未撤销者,第二年内不得晋升职等。
六、附则
“职薪等级表”金额及各项加给、津贴,可依据近期市场物价波动及企业财务情况作适当弹性调整。
签发人
责任人署名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