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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用香料香精产品
生产许可实施细则
(征求意见稿)
-07-公布-09-实施
国家质检总局食品生产监管司
目录
1总则………………(2)
2工作机构…………(3)
3生产许可程序…………………(7)
3.1申请和受理………………(7)
3.2试生产……………………(8)
3.3实地核查…………………(8)
3.4产品抽样和检验………(9)
3.5审定和发证…………………(9)
4审查要求…………(10)
4.1基础生产步骤和关键工艺控制………(10)
4.2必备生产设备和检测仪器设备………(12)
4.3食用香料香精产品生产许可企业实地核查措施………………..(18)
4.4食用香料香精产品生产许可检验规则………(18)
5生产许可证书…………………(20)
6生产许可标志和编号……………(21)
7集团企业和分包装企业生产许可……………(21)
8监督检验………………………(22)
9违法处理…………(23)
10收费……………(23)
11工作人员守则…………………(24)
12对许可工作监督………………(24)
13附则………………(24)
附件食用香料香精产品生产许可企业实地核查措施…(25)
食用香料香精产品
生产许可实施细则
1总则
1.1为了做好食用香料香精产品生产许可管理工作,依据《中国产品质量法》、《中国行政许可法》、《中国食品卫生法》、《中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中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措施》等法律法规要求,制订本实施细则。
1.2在中国境内生产、销售或在经营活动中使用食用香料香精产品,适用本实施细则。任何企业未取得生产许可证不得生产食用香料香精产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销售或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未取得生产许可证企业生产食用香料香精产品。
1.3本实施细则适适用于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食用香料香精产品(也包含同一个企业既生产食用香料香精产品同时又生产日用香料香精产品)。
香料香精产品定义和分类:鉴于香料香精产品特点,中国现在生产香料香精产品具体品种多达几千种,依据香料香精产品原料起源、生产方法和用途不一样,分为香料产品和香精(也包含香基,以下均简称香精)产品两大类。香料香精产品是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GB/T4754-中,行业代码属C门类2674“香料香精制造业”生产产品。
本实施细则中将香料香精产品分为天然香料、生物技术香料、合成香料和香精四类产品申证单元。
香料产品是指含有香气和/或香味、用于调配各类香精香原料,它包含天然香料、生物技术香料和合成香料产品。
天然香料产品是指用物理方法直接从芳香植物或动物香囊分泌物中分离得到香料产品;依据产品特征、生产工艺、设备共性分为以下4个小类:蒸馏类、浸提类、冷榨(磨)类和其它类。
生物技术香料产品是指用生物技术方法(如发酵工程技术、酶工程技术)从天然动植物等原料中制得单一或复合香料产品,不分小类。
合成香料产品是指用化学方法,经若干化工操作单元加工并精制得到含有一定化学结构、香气和/或香味及理化规格香料产品,不分小类。
香精产品是指以多个天然香料、生物技术香料和合成香料为关键原料及对应辅料组成含有特定气味和/或风味复杂混合物,属于复合香料。
本细则只按香精产品单元状态不一样分为以下3个小类。
液体类:指水质香精、油质香精和乳化香精等;
浆(膏)状类:指香精在常温下或稍经加热搅拌即成为流动粘稠体态(定义1);
固体(粉末)类:指以香料和其它添加剂、载体等,经过搅拌制成均匀拌和型粉末香精和/或利用一些壁材(高分子物质),将芯材(香料等混合物)包裹成微小囊状物微胶囊型粉末香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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