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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公众人物名誉权——以鬼畜视频为例
摘要
鬼畜视频在隐喻中进行狂欢和反规训的意见表达,在快速发展的过程中,其文化外溢,负外部性明显增强,尤其在与公众人物名誉权的保护之间存在内在冲突。在尊重个人表达、价值多元、文化多样性的同时,也应注意到公众人物的宽容义务是有限度的,表达自由的成本从不意味着由他方承担,即使这个人是所谓的公众人物。本文基于公众人物产生基础以及适用现状进行再省思,期待为数字时代下新兴文化的有序发展和公众人物名誉权益的保护提供一些有价值的思考。
关键词:公众人物;名誉权;鬼畜视频;实质恶意;平台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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