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华安顾金彩前程少儿教育金年金保险(分红型)产品说明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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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说明书

德华安顾金彩前程少儿教育金年金保险(分红型)

德华安顾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风险提示:该产品为分红型保险产品,未来的保单红利为非保证利

益,其红利分配是不确定的,在某些年度红利可能为零。

请您仔细阅读本产品说明书,未尽事宜,请参照本产品条款。

一、产品基本特征

(一)投保事项

1.投保范围:30天至13周岁

2.保险期间:至25周岁/30周岁

3.交费方式:期交

4.交费期间:5年/10年,交至15周岁/18周岁

(二)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本公司将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1.生存保险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满18、19、20、21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合同周年日,本公司分别按基本保险

金额给付生存保险金。

2.满期保险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本公司按照基本保险金额的4倍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终

止。

3.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身故,本公司将按照下列两者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

止:

1、身故日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2、累计已交保险费的100%。

(三)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直接或间接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公司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者合同复效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

能力人的除外;

4.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5.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本公司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退还本合

同的现金价值。发生上述除第1项以外的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本公司向投

保人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四)保单权益

自动垫交保险费、保单贷款、协议变更保险合同、退保等。

(五)分红保险的主要投资策略

本公司分红险秉承合规稳健的投资运作理念,注重安全性、流动性和盈利性的协调统一,在风

险可控的基础上力求投资收益的最大化。本投资账户主要投资于相关规定允许投资的流动性资产、

固定收益类资产、具有稳定收益预期的基础设施投资计划、不动产相关金融产品、其他金融资产等

以获取稳定投资收益,适当配置权益类资产以增厚账户收益。

二、红利及红利分配

1.保单红利的确定

本合同的红利分配方式包括年度红利和特别红利。

(1)年度红利

本合同为分红保险合同。在每一个保单年度的保险合同周年日,如果本合同仍然有效,本公司

将根据上一会计年度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确定是否向投保人进行红利分配及分配方案。

在每一个保单年度,本公司将向投保人提供一份红利通知书,告知年度红利分配情况。

(2)特别红利

自第五个保险合同周年日之后,因保险合同解除、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保险期间届满、发生

责任免除事项等情形导致本合同终止时,本公司将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进行核算,若

确定有红利,则将该红利以特别红利的形式分配。

上述特别红利的数额可能因保险合同特性(包括交费期间、基本保险金额、保单年度、被保险

人的性别及投保年龄等)的差异而有所不同。

红利是不保证的。本合同效力中止期间不参与红利分配。

2.红利来源

分红保险业务的可分配盈余来源包括利差、死差和费差等。

(1)利差:本年度实际投资收益率与预定利率之间差异形成的部分;

(2)死差:本年度实际死亡率与预定死亡率之间差异形成的部分;

(3)费差:本年度实际费用率与预定费用率之间差异形成的部分。

3.红利分配方式

本产品红利分配方式为现金红利。红利分为年度红利和特别红利,其中年度红利于每个保险合

同周年日生成;特别红利于合同终止时生成。

4.红利实现方式

(1)投保时投保人可选择以下任何一种年度红利领取方式:

①现金领取。

②累积生息:年度红利留存在本公司,按本公司每年确定的利率生息,并于投保人申请领取

或本合同终止时给付。该利息按计息期间本公司公布的生存金累积计算。

③抵交保费:年度红利用于抵交下一期的应交保险费,如果抵交后仍有余额,则用于抵交以

后各期的应交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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