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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董事会章程】某私立学校董事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单位名称:张家港***学校
第二条、单位性质:租用非国有资产,经费上自收自支的民营教育机构。
第三条、单位宗旨: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级行政与教育主管部门文件精神
的前提下,解决张家港市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问题,同时按当地物价部门规定
标准收取来校就读学生费用。
第四条、隶属关系:本单位的登记机关是张家港市民政局,业务主单位是张家
港市教育局,内部管理权归本董事会。
第五条、单位地点:本单位一校两址,本部驻在***学校,分部设在***小学,
董事会办公地址设在***学校。
第六条、本章程的各项条款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不相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的
相关规定为准。
第二章:组织
第七条、本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位、董事会成员共五名,为学校管理的决策机
构,学校的法人代表由董事长兼任。
第八条、董事长由投资股分最大的董事担任,董事会成员由全体董事会议选举
产生。任期为四年,任期满后连选可以连任,连任期不限。
第九条、董事会的具体职权是:
1.修改董事会章程;
2.审定学校各项业务活动计划;
3.审定学校资金预算、决算方案;
4.决定学校的分立、合并或者终止;
5.提名聘任与解聘本校校长、副校长、中层管理人员及财务人员,审核校长
提供的本校教师及各类人员的聘任方案;
6.罢免与增加董事,决定学校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7.审定内部各项管理制度;
8.决定学校各类从业人员的工资待遇。
第十条、董事会每月召开一次会议,研究决定学校各项工作。特殊情况需召集
会议时,由董事长暂时决定安排,会议地点普通设在绿丰本部董事会办公处。
董事会的每次会议必须留有记录,并派专人保存备案。
第十一条、全体股东会议每年召开一次,特殊情况需要提前或者推迟召开的由
董事会提前10天通知各股东。每次会议股东出席人数必须超过成员总数的三分
之二方可举行。
第十二条、全体股东会议的内容安排普通为:
1.董事会向全体股东通报一年来学校的董事会管理工作、学校的教育教学工
作、学校的财务管理盈亏等情况,安排下一年度学校人事任免、班级编制、资金支
付及其它各种办学管理工作计划。
2.如前一年学校资金有盈利的话,则安排在此会议上向全体股东发布盈利数
额,并按照各自股分的大小向股东下发红利。
第十三条、董事会的重大决策需经股东会议成员总数1/2以上人员表决通过方
可实施。重大决策方案由全体到会人员签名存档,如因决策错误造成损失的,全体
股东不仅不得相互抱怨,而且自愿承担该决定所造成损失的相关责任。
第十四条、董事长与法人代表因不可抗拒的原因不能继续任职时,由原董事会
成员中股分最大的一位成员暂时主持董事会工作,待下期全体股东会议时再选举产
生新的董事长和更换法人代表。
第十五条、受董事会聘任校长的职责
1.组织实施董事会的决议,主持本校教育教学的各项日常工作;
2.拟定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拟定和修改学校内部各项管理制度;
4.拟定全校教师聘任方案,待上报董事会审议后组织实施。
5.负责教师课务分工、后勤各部门人员调配及全校各项常规管理工作安排与检
查工作。
第三章:资金资产
第十六条、本学校2022年8月20日开办时的启动资金最高限额为300万元,
开办时暂定股金数为:
2.5万元/股。
第十七条、学校运行一年后(2022年上半年),董事会根据学校实际投资运营情
况核准投资总数与每股股金的精确数额,并于第一次股东大会上向全体股东通报。
第十八条、董事会每年安排一次分红,第一次分红时除按照学校启动后的实际
投资股数计算红利外,同时退给所有股东每股精确数与暂定数的差额部份资金和该
部份资金按月息1%标准的利息。
第十九条、本董事会原则上再也不吸收新股东,如有退股的一律于每年的8月
20日办理退股手续。退股时扣除股东每年每股本金的20%作为学校固定资产折旧
费;退股人的本金由留下股东按股数分担,但须经董事会集体研究批准后方能退
给;如遇学校运营不景气或者亏损情况时任何人不得退股。
第二十条、董事会按上级主管部门会议要求,每年拿出学校总收入的10%用于
改善办学条件(如因其它因素影响学校正常收入造成运营亏损时除外)此款不得用于
股东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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