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证据课件课件.ppt

  1. 1、本文档共55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原创力文档(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第6章民事诉讼证据;第一节概述;本证反证

理论分类直接证据间接证据

传来证据原始证据

证据书证

物证

证人证言

法定种类当事人陈述

视听资料

鉴定结论

勘验笔录

;二、证据的学理分类;三、证据的法定种类;(一)书证;什么是书证;书证的特点;书证的分类;(二)物证;什么是物证;物证与书证的区别;案例;(三)视听资料;视听资料的判定;视听资料与书证的区别

视听资料与物证的区别;案例1;案例2;法律依据;结论;(四)证人证言;F70: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的,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提交书面证言。

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不能作证。;Z53: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不能作为证人。

待证事实与其年龄、智力状况或者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作为证人。;Z55:证人应当出庭作证接受当事人的质询。

证人在人民法院组织双方当事人交换证据时出席陈述证言的,可视为出庭作证。

Z56:《民事诉讼法》第七十条规定的“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是指有下列情形:

(一)年迈体弱或者行动不便无法出庭的;

(二)特殊岗位确实无法离开的;

(三)路途特别遥远交通不便难以出庭的;

(四)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无法出庭的;

(五)其他无法出庭的特殊情况。

前款情形,经人民法院许可,证人可以提交书面证言或者视听资料或者通过双向视听传输技术手段作证。;(五)当事人陈述;(六)鉴定结论;鉴定人与证人的区别?;鉴定人的确定;鉴定异议;Z28: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另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足以反驳并申请重新鉴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z25:当事人申请鉴定,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出。符??本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情形,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的除外。

对需要鉴定的事项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提出鉴定申请或者不预交鉴定费用或者拒不提供相关材料致使对案件争议的事实无法通过鉴定结论予以认定的应当对该事实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七)勘验笔录;勘验要求;四、法院对证据的保全;F74: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诉讼参加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人民法院也可以主动采取保全措施。;Z23:当事人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不得迟于举证期限届满前七日。

当事人申请保全证据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其提供相应的担保。

法律、司法解释规定诉前保全证据的,依照其规定办理。;(二)证据保全的条件;(三)证据保全的方法;第二节证明;证明是指法院、诉讼参加人以及证人、鉴定人等诉讼参与人依照法定程序,提供、收集证据,审查核实判断证据,运用证据查明案件事实的诉讼活动。;证明对象是指需要证明主体依法运用证据证明的处于真伪不明状态的事实,也称待证事实。;(二)证明对象应符合的条件;(三)证明对象的范围;(四)无需证明的事实Z8+Z9;(五)证据能力和证明力;3.证明力

也称证据价值、证据力,它指的是证据对于案件事实有无证明作用及证明作用的大小。

;三、举证责任;(二)举证责任特点;(三)举证责任规则;

(二)我国证明责任分配的补充规则

——证明责任倒置

Z4:下列侵权诉讼按照以下规定承担举证责任:

(一)因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由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承担举证责任;

(二)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加害人就受害人故意造成损害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三)因环境污染引起

文档评论(0)

8d758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