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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劳务外包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规范公司劳务外包管理,满足外包业务发展需要,降低
用工风险,搭建联合管理平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
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劳务外包是指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将公司经营
过程中的部分业务外包至具有资质的相应业务外包单位。劳务
外包人员的人事关系在外包单位。劳务外包公司通过与劳务外
包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对劳务外包人员的人事、档案、薪酬、
福利等进行管理。
第三条适用范围
(一)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所有劳务外包人员
(二)各分子公司可参照执行,也可自行制定相关制度
第二章责任主体
第四条外包用工部门承担以下职责:
(一)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部门人员情况,确定本单
位外包业务内容及工作量,发起外包需求;
(二)负责制定劳务公司的工作标准;
(三)负责对劳务公司的工作成果、质量进行验收考核;
根据考核结果计算劳务费、提出奖惩意见,并上报人力资源部;
(四)负责外包人员的工作、检查等日常管理工作。
第五条人力资源部承担以下职责:
(一)负责劳务外包管理办法的拟定与修改;
(二)审核批准相关部门的外包需求;
(三)负责、协调外包合作渠道的拓展及具体合作的洽谈;
(四)负责监督外包业务的日常执行;
(五)按相关协议、考核结果办理外包费用兑现手续;
(六)负责劳务外包人员的退回工作;
(七)办法中涉及的其他职责。
第三章劳务外包管理
第六条劳务外包适用范围
(一)公司生产一线的业务
(二)公司经营需要外包的业务,如存续时间不超过6个
月的临时性业务,或该业务原从业人员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
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的业务。
(三)公司后勤辅助类业务,即为主营业务提供服务的非
主营业务。
第七条劳务外包公司的选择
(一)劳务外包公司必须是正规合法注册公司,并具有合法
劳务外包资质;
(二)劳务外包公司必须有一年以上的外包劳务人员经验;
(三)劳务外包公司有稳定、持续的外包人员储备及招聘渠
道;
(四)劳务外包公司与外包人员应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办理劳动用工手续;
(五)劳务外包公司必须依法为外包人员办理各项社会保险
及住房公积金。
第八条劳务外包费用可按照劳务外包协议中约定周期进行
支付,原则上生产系列劳务外包费用按月支付,其他系列的按
项目或任务量支付。
第九条劳务外包人员的社会保险由劳务外包公司负责办
理,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劳务外包公司核定后代为扣缴,
企业缴费部分按照规定比例每月直接拨付给劳务外包公司。
第十条劳务外包人员工作期间,公司按其所在岗位发给必
需的劳动防护用品,并享受劳动保护方面的有关待遇。
第十一条劳务外包程序
(一)用工单位根据工作量提出劳务外包需求申请、外包
的范围、外包预算费用,并上报人力资源部。
(二)人力资源部对劳务外包需求进行审核,并报总经理
办公会讨论批准。
(三)人力资源部按照总经理办公会讨论结果,核算劳务
外包费用,与外包单位签订承包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职责。
(四)劳务公司按照协议安排人员到公司工作,并配备相
应管理人员,各用工单位通过各级管理人员传达指令,督促劳
务公司完成工作。
(五)各用工单位根据劳务公司的工作情况填写《劳务外
包工作验收单》,考核劳务公司的工作成果、工作质量,根据考
核结果计算劳务费、提出奖惩意见,写入验收单,并将《劳务
外包工作验收单》上交人力资源部。
(六)人力资源部根据各用工单位验收情况办理劳务费兑
现手续。
第十二条劳务用工主要由外包公司自行管理,但公司对劳
务公司选人、用人也有一定监督权。用工单位如对劳务公司选
派到各岗位的人员以及其他事宜有意见,可填写《劳务外包工
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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