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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91.140.90Q78
DB34
安徽省地方标准
DB34/T2088—2019代替DB34/T2088-2014
电梯使用安全管理规范
Safetyrulesfortheusageandmanagementforlift
2019-11-04发布2019-12-04实施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I
DB34/T2088—2019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DB34/T2088-2014《电梯使用安全管理规范》。与DB34/T2088-2014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修改了“使用单位”的定义(见3.2);
——修改了“乘客”内容,增加了乘客在在使用电梯时,不应有的行为(见4.2)
——增加管理机构设置的条件(见5.1.1);
——修改了“安全使用管理制度”的内容要求(见5.2);
——修改了“使用登记”内容,增加了使用登记变更、停用、注销登记的要求(见5.3);——增加隐患排查与异常情况处理(见5.9);
——删除了“禁止”内容(上一版本的第6章);
——删除了“电梯使用标志”(上一版本的附录D)。本标准由安徽省特种设备检测院提出。
本标准由安徽省特种设备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安徽省特种设备检测院、铜陵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杨国斌、周强、许林、王向阳、徐强、李祥刚、付学强、戴安飏、李剑平、黄浩。
1
DB34/T2088—2019
电梯使用安全管理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梯使用安全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和安全使用管理等方面的要求。本标准适用于《特种设备目录》范围内的电梯。
本标准不适用于单个家庭或者个人自用的电梯。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7024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术语GB7588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3术语和定义
GB7588、GB/T7024中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电梯lift
动力驱动,利用沿刚性导轨运行的箱体或者沿固定线路运行的梯级(踏步),进行升降或者平行运送人、货物的机电设备,包括载人(货)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等。
3.2
使用单位theelevatorunit
具有电梯使用管理权的单位(注1)或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注:单位包括公司、子公司、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有法人资格的单位和具有营业执照的分公司、个体工商户等。
3.3
乘客passenger
电梯轿厢、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梯级(踏步)运送的人员。
4基本要求
4.1使用单位
2
DB34/T2088—2019
4.1.1使用单位确定的原则
4.1.1.1建设单位尚未将电梯交付其他责任主体的,该建设单位为电梯使用单位。
4.1.1.2电梯所有权人或业主委员会自行管理电梯的,所有权人或业主委员会为电梯使用单位。
4.1.1.3电梯所有权人或业主委员会委托相关单位管理电梯的,应当与受托人签订托管协议,明确受委托单位为电梯使用单位。
4.1.1.4电梯所有权人或业主委员会既未自行管理又未办理委托手续,但存在实际管理人的,电梯所有权人或实际管理人为电梯使用单位。
4.1.1.5居民住宅小区聘请物业管理单位的,应明确该聘请的物业管理单位为电梯使用单位。
4.1.1.6使用单位发生变更的,应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变更登记前,原登记的使用单位仍为电梯安全使用的责任主体。
4.1.2使用单位应使用符合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电梯,负责电梯日常运行的安全管理。
4.1.3使用单位应委托电梯制造单位或依照相关规定取得相应许可资质的单位对电梯进行日常维护保养或修理。
4.2乘客
4.2.1应当按照电梯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正确使用电梯。
4.2.2遇有电梯运行不正常时,应按照安全指引,有序撤离。
4.2.3遇有电梯困人故障时,及时通过轿厢内报警装置或者电话通知电梯使用单位或者维护保养单位,服从有关工作人员指挥,积极配合救援,不采取危及自身和他人安全的行为。
4.2.4乘坐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时应监护好随行儿童,抱住宠物,握住扶手带。
4.2.5乘客在使用电梯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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