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 3413T 0036-2024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效果评估技术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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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13.020.40CCSZ05

3413

宿州市地方标准

DB3413/T0036—2024

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效果评估技术规范

Specificationforevaluationtechnologyofurbanblackandodorouswaterbodiestreatmenteffects

2024-08-06发布2024-09-06实施

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I

DB3413/T0036—2024

目次

前言 II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1

4总体原则 1

5初见成效评估 1

5.1评估流程 1

5.2资料审查 2

5.3现场检查 2

5.4公众评议 3

5.5水质监测 4

5.6评估报告 5

6长制久清评估 5

6.1评估流程 5

6.2资料审查 5

6.3现场检查 5

6.4公众评议 5

6.5水质监测 6

6.6评估报告 6

附录A(资料性)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效果公众评议表 7

附录B(资料性)黑臭水体整治效果评估报告 8

参考文献 10

II

DB3413/T0036—2024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杨宝峰、丁佳、杨健辰、郭俊峰、胡晶莉、汪宏、王志峰、郭诗文、卢芳、李玲、祝航航。

1

DB3413/T0036—2024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效果评估技术规范

1范围

本文件确定了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效果评估的原则,并规定了评估的流程和技术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城市区域内黑臭水体整治效果评估。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HJ91.2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技术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城市黑臭水体urbanblackandodorouswaterbodies

城市区域内,呈现黑色或泛黑色等令人不悦的颜色和/或散发臭或恶臭等令人不适气味的水体的统称。

3.2

初见成效评估initialresultsevaluation

黑臭水体整治主体工程竣工验收后针对水体的黑臭现象是否消除、是否取得明显治理效果的评估工作。

3.3

长制久清评估evaluationoflong-termsystemandwaterqualityassurancemeasures

黑臭水体整治工程竣工验收且通过初见成效评估后针对水体的黑臭现象是否消除、是否建立了特定的制度或机制对水体进行长期有效管理和保护的评估工作。

4总体原则

4.1公正客观:评估过程应公正客观,不受评估方式、评估对象、评估时间、评估人员等任何因素影响而损害评估的公正及客观性。

4.2规范有序:评估程序应规范有序,确保黑臭水体整治效果评估过程的透明性和可预测性。

4.3公开透明:评估结果对外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保证评估公正性和公信力。

4.4全过程:评估工作内容包含工程实施至效果验证全过程,强化黑臭水体整治全过程监控管理。

5初见成效评估

5.1评估流程

2

DB3413/T0036—2024评估流程见图1。

图1评估流程图

5.2资料审查

5.2.1应审查黑臭水体整治工程实施过程中形成的项目资料,资料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招标文件或相关证明材料,

——投标文件或相关证明材料,

——中标通知书或相关证明材料,——水体整治方案,

——水体整治阶段验收文件,——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工程进场前、施工中、竣工后对比图片或影像资料。

5.2.2资料审查结束后应形成审查意见及结论,审查人员应全部签字确认。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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