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案例解析--合同编--合同的变更和转让.pdfVIP

民法典案例解析--合同编--合同的变更和转让.pdf

  1. 1、本文档共24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原创力文档(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民法典案例解析--合同编--合同的变更和转让--第1页

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第五百四十三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条文要义

本条是对协议变更合同的规定。

合同的变更,分为法定变更、裁判变更和协议变更。本条规定的是

协议变更。

合同变更的协商一致原则强调两层含义:(1)合同当事人协商一

致就可以变更合同,强调的是合同变更的动因是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

致,即达成变更合同的合意,这个规则受民法典第5条规定的自愿原则

即意思自治原则规范,即民事主体“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

民事法律关系”。(2)强调广义合同变更的类型,将合同变更区别为因

情事变更原则发生的法定变更和依照合同可变更、可撤销事由请求法

院、仲裁机构裁决变更合同的裁判变更,以及协议变更。本条规定的合

同变更是协议变更,区别于法定变更和裁判变更。

协议变更,是合同变更的主要类型,是民法典合同编规定的典型的

合同变更类型。任何一个合同,在其成立之后以及在其生效之后,只要

当事人协商一致,都可以进行变更。在社会生活中,当事人在订立了合

同之后,很多都通过签订《补充协议》《备忘录》等表达变更合同的意

思表示。通过这些《补充协议》《备忘录》等协议变更合同内容,就是

对合同的协议变更。

协商一致就是合意,即意思表示一致。之所以已经成立、生效的合

同可以在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情况下进行变更,是因为合同本来就是由当

事人协商一致订立起来的。既然合同当事人可以依据协商一致的原则订

立合同,当事人当然就可以依据协商一致而变更合同。合同变更的协商

一致原则完全符合民法典总则编关于意思自治原则和民事法律行为的规

定。

如果一方当事人要变更合同,另一方当事人不同意变更合同,或者

民法典案例解析--合同编--合同的变更和转让--第1页

民法典案例解析--合同编--合同的变更和转让--第2页

双方都有变更合同内容的意愿,但是双方意思表示的内容不能达成一

致,还存在分歧,就是没有协商一致,还没有形成合同变更的意思表示

一致,合同变更的合意就没有成立,所以不成立合同变更,不发生合同

变更的效果,原合同继续有效。

案例评析

张某1与张某2赠与合同纠纷案[1]

案情:2004年9月27日,张某2(被告)与吕某登记结婚,2006年10

月6日,张某1(原告)出生。2013年10月28日,张某2与吕某在滁州市

民政局协议离婚,协议约定:婚生女张某1由女方抚养,……夫妻共有

的位于滁州市的某房屋所有权归女儿张某1所有,房地产权证的业主姓

名变更手续自离婚后一个月内办理,男方必须协助女方办理变更的一切

手续……本协议生效后在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

2014年1月27日,张某2与吕某共同签署一份说明,内容为:房屋房产证

在吕某处保管,在女儿18周岁时男女双方配合过户到女儿名下。在孩子

未满18周岁前房产不可售卖。后来,张某1诉讼来院,请求判令张某2配

合张某1将位于安徽省滁州市的某房屋产权过户登记在张某1名下。法院

认为,涉案房屋系登记在张某2与吕某名下,张某2与吕某在离婚协议中

约定将该房屋赠与婚生女张某1,后双方又对过户时间进行变更,该变

更行为有效,现张某1未满18周岁,办理房产过户的期限未到,故对张

某1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

评析:本案争议焦点是原告是否有权要求被告按照原来签订的离婚

协议登记过户标的房产。合同是当事人之间约定的法律,一经成立生

效,不但会对各方当事人具有拘束力,经过各方当事人同意之后也可对

合同内容进行变更,从而要求各方当事人按照变更后的内容履行合同。

本案中,虽然原来的离婚协议约定将涉案房屋赠与婚生女张某1,但合

同当事人双方事后双方签订补充协议,变更了原来的赠与协议,经协商

一致发生法律效力,原告无权要求被告将涉案房屋过户登记到其名下。

第五百四十四条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

文档评论(0)

xin999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