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置类安全隐患.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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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置类安全隐患

LOO装置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1、配电盘、电源箱非防雨型临时开关箱等配电设施无可靠的防雨设施;2、电焊机、卷扬机等小型工作机械无可靠的防雨措施;3、在电缆沟、隧道、夹层、锅炉烟道内工作不使用安全电压行灯照明或行灯电压超过36伏;4、在金属容器内、管道内、潮湿的地方使用的行灯电压大于12伏;5、使用220伏及以上电源作照明电源,无可靠安全措施;6、在金属容器内施焊时,容器外围设专人监护;7、焊把或电焊机二次接线绝缘不良,有破损;8、电焊机外壳无接地保护;

LOO装置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9、电火焊线、电源线不集中布置、走向混乱,过通道无保护措施;10、现场低压配电开关护盖不全或导电部分裸露,电气安全工器具、绝缘工具未按规定定期试验;11、一个电气开关控制两台及以上电动设备;12、流动电源箱无漏电保护器或漏电保护器失灵;13、现场使用不规范的流动电源箱、开关、电源板;14、电动工具、电动机械不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标准;15、脚手架搭设后未经使用部门验收合格并挂牌后就投入使用;16、脚手板未按标准敷设或有探头板未绑扎牢固;

LOO装置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17、脚手板有虫蚀、断裂现象或强度不够,质量不能满足高空作业要求;18、高处作业的平台、走道、斜道等处未装设防护栏杆或未设防护立网;19、高处危险作业下方未搭设牢靠的安全网;20、防护隔离层、安全网搭设不牢固、不可靠;21、工作现场、高处作业区域的孔洞上无牢固盖板或围栏;22、深沟、深坑四周无安全警戒线或围栏,夜间无警告红灯;23、夜间高处作业或炉膛内作业照明不足;

LOO装置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24、高处交叉作业、拆除工程等危险作业,四周无安全警戒线;25、脚手架上堆物超过其承载能力;26、高处作业临边未设防护栏杆和挡脚板;27、安全设施损坏或有缺陷未及时组织维修,或工作完毕后不及时回收;28、在有粉尘或有毒有害气体的室内或容器内工作,未设防尘或通风装置;29、易燃易爆区域使用普通电器设备;30、易燃易爆区、重点防火区,消防器材配备不齐,不符合消防规程要求,无警示标志;31、现场消防通道不畅通、消防器材不能定期检查;

LOO装置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32、消防水压力不足,为按规定设置消防水管及水龙头;33、焊接作业使用不防火型挡风帆布;34、起重设备制动、信号装置、显示装置及保护装置失灵或有缺陷;35、使用不合格的吊装工器具、或未按规程要求对起重设备定期检验;36、吊挂的重物长时间不放到地面上,未将葫芦手拉链条拴在起重链上,并在重物上加保险绳;37、机械转动、带电部分无防护罩;38、建筑材料不按规定卸车、存放,施工场地未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39、拆除的木料、脚手架、钢模板、架杆等未及时运走,堆放杂物;40、现场材料、构件、设备堆放杂乱,未分类摆放。

3.0.1灭火器的配置类型应与配置场所的火灾种类和危险等级相适应,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A类火灾场所应选择同时适用于A类、E类火灾的灭火器。

2B类火灾场所应选择适用于B类火灾的灭火器。B类火灾场所存在水溶性可燃液体(极性溶剂)且选择水基型灭火器时,应选用抗溶性的灭火器。

3C类火灾场所应选择适用于C类火灾的灭火器。

4D类火灾场所应根据金属的种类、物态及其特性选择适用于特定金属的专用灭火器。3灭火器3.0

5E类火灾场所应选择适用于E类火灾的灭火器。带电设备电压超过1kV且灭火时不能断电的场所不应使用灭火器带电扑救。

6F类火灾场所应选择适用于E类、F类火灾的灭火器。

7当配置场所存在多种火灾时,应选用能同时适用扑救该场所所有种类火灾的灭火器。

3.0.2灭火器设置点的位置和数量应根据被保护对象的情况和灭火器的最大保护距离确定,并应保证最不利点至少在1具灭火器的保护范围内。灭火器的最大保护距离和最低配置基准应与配置场所的火灾危险等级相适应。3灭火器3.0

3.0.3灭火器配置场所应按计算单元计算与配置灭火器,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计算单元中每个灭火器设置点的灭火器配置数量应根据配置场所内的可燃物分布情况确定。所有设置点配置的灭火器灭火级别之和不应小于该计算单元的保护面积与单位灭火级别最大保护面积的比值。

2一个计算单元内配置的灭火器数量应经计算确定且不应少于2具。

3.0.4灭火器应设置在位置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且不应影人员安全疏散。当确需设置在有视线障碍的设置点时,应设置指示灭火器位置的醒目标志。3灭火器3.0

3.0.5灭火器不应设置在可能超出其使用温度范围的场所,并应采取与设置场所环境条件相适应的防护措施。

3.0.6当灭火器配置场所的火灾种类、危险等级和建(构)筑物总平面布局或平面布置等发生变化时,应校核或重新配置灭火器。

3.0.7灭火器应定期维护、维修和报废。灭火器报废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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