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会计档案管理制度规定.docVIP

  1. 1、本文档共6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原创力文档(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学校会计档案管理制度规定

学校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篇1

第一条为了加强会计档案管理,有效保护和利用会计档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会计档案是指学校在进行会计核算等过程中接收和形成的,记录和反映学校经济业务事项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等各种形式的会计资料,包括通过计算机等电子设备形成、传输和存储的电子会计档案。

第三条学校应当加强会计档案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会计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鉴定销毁等管理制度,采取可靠的安全防护技术和措施,保证会计档案的真实、完整、可用、安全。会计档案是单位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会计档案管理工作应做到科学化、标准化和规范化。

第四条财务部门应设档案室专门存放会计档案,档案室设档案专柜,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每年会计年度终了,暂由财务部门临时保管,临时保管期限不得超过三年,期满后移交学校档案管理部门保管。移交时应当编制会计档案移交清册,并按照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移交手续。其他会计档案由财务部门自行保管,出纳人员不得兼管档案。

第五条下列会计资料应当进行归档,并由财务部门按照归档的要求负责整理立卷或装订成册,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一)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

(二)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其他辅助性账簿等;

(三)财务会计报告,包括月度、季度、半年度、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四)基建工程合同、工程预算、审计报告、验收单等;

(五)其他会计资料,包括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纳税申报表、收据存根、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会计档案鉴定意见书及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会计资料。

第六条学校可以利用计算机、网络通信等信息技术手段管理会计档案。属于归档范围的电子会计资料可仅以电子形式保存,形成电子会计档案:

(一)形成的电子会计资料________真实有效,由计算机等电子设备形成和传输;

(二)使用的会计核算系统能够准确、完整、有效接收和读取电子会计资料,能够输出符合标准归档格式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表等会计资料,设定了经办、审核、审批等必要的审签程序;

(三)使用的电子档案管理系统能够有效接收、管理、利用电子会计档案,符合电子档案的长期保管要求,并建立了电子会计档案与相关联的其他纸质会计档案的检索关系;

(四)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电子会计档案被篡改;

(五)建立电子会计档案备份制度,能够有效防范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和人为破坏的影响;

(六)形成的电子会计资料不属于具有永久保存价值或者其他重要保存价值的会计档案。

第七条学校保存的会计档案一般不得对外借出。确因工作需要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必须借出的,应当严格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会计档案借用单位应当妥善保管和利用借入的会计档案,确保借入会计档案的安全完整,并在规定时间内归还。

财务处人员因工作需要借阅会计档案时,档案保管人员应及时提供;学校其他部门借阅会计档案时,会计档案在财务部门的,要经财务处长批准方能借阅。会计档案在学校档案管理部门的,要经档案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批准方能借阅。会计档案管理人员应及时提供并及时收回。

第八条由于会计人员变动或会计机构改变等原因,会计档案需要转交时,要办理交接手续,并由监交人、移交人、接收人签字或盖章。

第九条会计档案销毁时,要由会计档案管理人员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单位负责人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销毁时应由审计部门和财务部门有关人员共同参加,并在销毁清册上签名或盖章。

第十条监销人员在销毁会计档案前,应按照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所列的内容清点核对所要销毁的会计档案,销毁后,要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名或盖章,并将监销情况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第十一条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会计凭证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会计凭证不得销毁,纸质会计档案应单独抽出立卷,电子会计档案单独转存,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为止。单独抽出立卷或转存的会计档案,应当在会计档案鉴定意见书、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中列明。

第十二条单位分立后原单位继续存在的,其会计档案应当由分立后的存续方统一保管,分立后原单位解散的,其会计档案应当由合并后的单位统一保管;单位合并后原单位仍存续的,其会计档案由原单位保管。

第十三条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见附表。

第十四条本办法由财务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学校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篇2

(一)、认真学习财政部、国家档案局联合下发的《会计挡案管理办法》的文件精神,努力提高学校会计室档案

文档评论(0)

131****2653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