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用试剂配制管理规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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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实验室用试剂配制管理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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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用试剂配制管理规程

目的:本办法规定了实验室用试剂使用的操作要点及管理要求.

范围:适用于QC实验室试剂的管理。

责任:QC检验员对本标准实施负责。

内容:

1.0术语:

试剂:指杂质检查的标准贮备液(以下简称标准贮备液)、杂质检查的标准溶液

(以下简称标准溶液)、标准缓冲液、指示剂、一般试液及缓冲液.

2。0试剂

2。1配制标准贮备液必须使用优级纯或分析纯的化学试剂。

2.2配制标准缓冲液必须使用正规厂家生产的标准缓冲液试剂。

2.3配制一般试液及缓冲液必须使用分析纯或化学纯的化学试剂。

2.4所用的化学试剂必须达到优级纯或分析纯的标准。

3.0溶剂

3.1配制试剂及培养基所使用的水均指纯化水、纯化水的质量必须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药典》2010年版规定。

3。2配制标准缓冲液的水必须是新沸冷却pH为5.5—7。0的纯化水.

3.3配制硫代硫酸钠、氢氧化钠的水及规定试剂使用的水必须是新沸冷却的.

3。4所有的有机溶剂一般的应为化学纯或分析纯,检验对溶剂有特殊规定的,

必须符合该标准操作规程项下的要求.

4.0配制方法

4。1各类试剂必须严格按照《药品检验操作通则》或《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

现行版规定的方法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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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配制标准缓冲液、标准贮备液、指示剂的称量必须用万分之一的分析天平

称取,配制一般试液及缓冲液的称量≥1g的用架盘天平称取,﹤1g的用分析天平

称取。

4。3标准缓冲液、标准贮备液、指示剂由QC检验员配制、复核。

4.4各类试剂的配制必须有两人同时进行,复核人对配制的全过程进行复核,包

括所用的化学试剂、溶剂、称量、溶解、稀释、定容,全部准确无误后,该试剂

方可使用。

4.5生物测定使用的缓冲液必须灭菌。

5。0试剂的标识

5.1标准缓冲液、标准贮备液,必须用统一的标签标识,内容包括溶液名称、配

制日期、浓度、有效期、配制人、复核人,一般试剂及缓冲液、标准溶液、指示

剂按以上要求标识。

6。0配制记录:各类试剂配制必须建立记录,内容包括名称、配制浓度、配制

数量、配制日期、编号、配制人、复核人等。

7。0试剂的效期:标准缓冲液、标准贮备液、标准溶液的有效期一般为三个月,

指示剂、一般试剂除另有规定外有效期一般为六个月。

8。0试剂的贮存

8.1各类试剂均应按《药品检验操作标准》等要求的条件贮存。

8。2标准缓冲液、澄明度检查的标准贮备液必须冰箱贮存,其它试液除另有规

定外,可室温贮存。易挥发的试液应放置在阴凉处贮存。

8。3氢氧化钠试液浓度>1mol/L的应使用塑料瓶装。硝酸银试液、溴试液、碘

试液、高锰酸钾试液等遇光易分解的试液应使用棕色瓶贮存。

9.0试剂使用注意事项

9.1各类试剂使用前必须认真阅读标识的内容,并仔细检查试剂是否符合规定,

检查无误后方可使用。

9。2在效期内,试剂出现沉淀、结晶析出、絮状物等现象时,应重新配制。

9。3新配制的标准缓冲液、标准贮备液必须与原试液对照,无明显差异方可使

用。如有差异,必须查明原因后,重新配制。如原试液有问题,必须报告QC主

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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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使用中倒出的试剂不得再倒回原瓶中,打开的瓶盖、瓶塞要盖面向下放置,

使用的量器要清洁.使用过程中一定要避免对试剂造成污染。

9.6临用现配或现稀释的溶液,配制时要细心操作,确认无误方可使用.该试剂

使用后要及时处理.

9.7超过效期的试剂不得再使用。

9.8使用浓度较高的酸或碱时,一定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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