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思想政治一轮总复习精品课件 选择性必修二 法律与生活 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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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题点睛针对训练1.范某与齐某已离婚,但继续同居生活,并于次年生下一个男孩,由二人共同抚养。两年后,范某与齐某产生矛盾,而后分居,孩子则与其母齐某共同生活,一年后,范某因车祸去世。下列说法正确的是()①齐某与范某之间已不存在婚姻关系,齐某无权继承范某的遗产②孩子不是范某的婚生子女,无权继承范某的遗产③齐某是范某的前妻,因此齐某有权继承范某的遗产④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继承权,孩子有权继承范某的遗产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答案B解析范某与齐某已经离婚,两人之后以同居关系生活,所以齐某无权继承范某的遗产,①说法正确,③说法错误;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的继承权平等,②说法错误,④说法正确。2.离异的彭某带着儿子再嫁给孔某,但没有进行结婚登记。两人共同照顾彭某的儿子以及孔某的母亲。次年,孔某在外地工作时意外死亡,此时彭某腹中已怀有孔某的孩子。关于孔某遗产的继承问题,下列说法正确的是()①孔某与大儿子之间具有抚养关系,大儿子享有继承权②彭某腹中孩子和孔某的母亲都享有继承权③彭某腹中孩子尚未出生,不享有继承权④因为彭某与孔某未进行结婚登记,所以彭某不享有继承权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答案C解析因彭某与孔某没有进行结婚登记,所以彭某和孔某之间不存在婚姻关系,大儿子不是孔某的继子,因此大儿子不享有继承权,①说法错误;根据法律规定,彭某腹中孩子和孔某的母亲享有继承权,②说法正确,③说法错误;因为彭某与孔某未进行结婚登记,所以彭某与孔某不是夫妻关系,彭某不享有继承权,④说法正确。归纳总结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精神的具体体现(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2)对继承人以外的,在适合的条件下也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如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而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抚养被继承人较多的人。(3)在遗产的实际分割上,应当以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为前提,各继承人要按照法律的要求,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确定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4)在继承权的保护上,如继承人的行为违反了该原则,将会丧失继承权。如果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遗弃或者虐待被继承人,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将会丧失继承权。(5)在民族传统上,如父母一方健在,可不分割财产,待尚存父或母死亡后,各继承人再通过共同协商一并分割。考向2.遗嘱继承重意愿典例突破典例2.李某与妻子张某育有二子一女,子女均不赡养父母,由保姆姚某长期照顾。张某去世时,二老拥有价值200万元的财产。李某立下遗嘱,自己“所有财产由姚某继承”。依据法律规定,李某可被继承的财产有()A.200万 B.125万 C.100万 D.40万答案B解析解答本题,首先应当确定遗产的范围,夫妻共同财产中的一半为夫妻的个人财产;其次,有多少继承人,各继承人均分即可。材料中“二老拥有价值200万元的财产”,因此李某可获得一半,即100万,又由我国继承顺序可知,李某可得100÷4=25(万);最终可得出李某继承的财产为100+25=125(万),即李某可被继承的财产共有125万,故B项符合题意。A、C、D三项错误。考题点睛针对训练3.甲有乙、丙和丁三个女儿。甲于2021年1月1日亲笔书写遗嘱,写明其全部遗产由乙继承,并签名和注明年、月、日。同年3月2日,甲又请张律师代书一份遗嘱,写明其全部遗产由丙继承。同年5月3日,甲因病被丁送至医院急救,甲又立口头遗嘱一份,内容是其全部遗产由丁继承,在场的赵医生见证。甲病好转后出院休养,未立新遗嘱。如甲死亡,下列哪一选项是甲遗产的继承权人()A.乙 B.丙C.丁 D.乙、丙、丁答案A解析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亲自签名,并注明年、月、日。甲于2021年1月1日亲笔书写的以乙作为唯一继承人的遗嘱有效,A项正确;代书遗嘱和口头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甲所立代书遗嘱和口头遗嘱,因只有一名见证人,不符合形式要求而无效,B、C、D三项错误。4.张乙是张甲的弟弟,张母一直与张甲夫妇共同生活。后张甲早逝,其妻刘某一直尽心赡养张母,张乙只是偶尔探望张母。2021年张母与刘某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死后将唯一财产三间房屋送给在生活和经济上照顾自己的刘某。听说此事后,张母的侄子、侄女及张乙等都争着要做扶养人。对上述材料认识正确的是()①张乙可以做遗赠扶养协议的扶养人②刘某无赡养张母的法定义务,可要求张乙补偿赡养费③儿媳刘某可以做遗赠扶养协议的扶养人④张乙是张母的法定继承人,有权继承其房产A.①③ B.②④ C.②③ D.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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