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渠道基本法(地面销售部门和销售人员管理指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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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渠道基本法

(地面销售部门和销售人员管理指引)

目录

第一章总则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二章组织管理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三章岗位管理

第四章薪酬管理

第五章考核管理

第六章日常管理

第七章保护与激励

第八章附则

电子商务渠道管理指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电子商务渠道(以下简称“电商”)专业化

建设和专属化管理,提高渠道地面服务和营销的保障能力,

为渠道集中发展模式提供充分的支持和有力的保障,特制定

本管理指引(以下简称“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中的“电商渠道”包括电话销售和网络销

售两种。

电话、网络营销是以电话、网络平台为主要沟通手段,

借助网络、传真、短信、邮寄、递送等辅助方式,通过保险

公司专用电话营销号码,以保险公司名义与客户直接联系,

并运用公司自动化信息管理技术和专业化运行平台,完成保

险产品的推介、咨询、报价、保单条件确认等主要营销过程

的业务。包含机构通过地面营销、客户推荐等方式转介绍客

户以电话或网销方式完成投保流程的业务模式。

第三条电商渠道销售的产品以电话销售专用产品为主,

同时包括通过经过中国保监会批准或备案的车险、人身险或

家财险等保险产品。

第四条本指引中“电子商务业务部(以下简称“电商部”)”

是指经公司授权,负责电商渠道的市场营销规划、销售支持

与推动、地面服务的专属部门,部门人员为公司员工,需根

据公司相关人事管理制度与公司签订劳动用工合同。

第五条本指引是针对电商渠道的部门设立、部门建设、

人员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准则,公司各级机构设立的电商业务

部门及其人员的管理,除公司另有规定外,均依照本指引执

行。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一节组织架构

第六条组织架构

(一)总公司电销中心是公司电商渠道业务销售部门和

渠道管理的职能部门;二级机构电商部是全省所辖电商渠道

业务落地服务和渠道管理的责任部门;三级机构电商部是本

级及下辖机构电商渠道业务落地服务和渠道管理的责任部

门。

(二)公司在具备电商渠道业务发展条件的城市和地区

设立隶属于本级机构的电商部,配备或选择配备不同的岗位,

包括电商部经理岗、渠道经理岗、服务专员岗、渠道内勤岗,

职衔分别对应渠道总监、渠道经理、服务专员和总监协理。

(三)达不到部门设立标准的分支机构,应在渠道发展

部/销售管理部项下设立电商渠道推动岗,行使相应岗位职能。

(四)公司电商渠道汇报关系如下图。

总公司总经理室

总公司电销中心

渠道总监/

分公司电子商务业务部总监协理

渠道经理

渠道分管总

三级机构电子商务业务部渠道经理服务专员

渠道分管总

四级机构服务专员

负责人

电子商务渠道

第七条根据电商渠道的渠道特点,设置统一的制度和

规范以及标准化的操作流程,电子商务渠道从总部到二、三、

四级机构采用垂直管理的模式。

第二节管理职责

第八条各机构电商部定位前线部门,是电商渠道的组

织管理者、业务发展推动者和地面服务的执行者,职责如下:

(一)总公司电销中心

1.根据公司发展经营规划,确定电商渠道短期、中期、

长期发展目标,并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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