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4T 2800-2016 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指南.docx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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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01.120A00

DB34

方标准

DB34/T2800—2016

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指南

Guidefortherevisionoflocalstandard

HYPERLINK

2016-12-2017

2016-12-2017-01-

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I

DB34/T2800—2016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安徽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江家如、黄科、温家铨、谢永华、钱隆、高志慧、张丽、程瑶、殷文正、吴锦、步翠兰、张士胜。

1

DB34/T2800—2016

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指南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安徽省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的流程图、立项、起草、审查、报批及发布、备案、复审和。

本标准适用于安徽省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1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标准档案管理办法国家技术监督局1991年10月28日发布

3标准制修订工作流程

标准制修订工作流程见附录A。

4立项

4.1计划征集

4.1.1省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标准化主管部门”)每年年初根据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重点工作提出申报地方标准项目的原则要求,下达给各省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省级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市(省直管县)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及各相关单位,公开征集地方标准计划。

4.1.2归口单位”对收集的建议进行统一审查、协调后,向省标准化主管部门报送制定地方标准的立项

申请立。项应当提交下列材料:ahbzZ.

———安徽省地方标准立项申请函流见附录B);请勿传播或其他用途——安徽省地方标准计划项目汇总表及电子文本(见附录C);

——安徽省地方标准计划项目任务书及电子文本(见附录D);

——标准项目内容涉及专利的,提供专利的相关证明及专利持有人授权文件,并对所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参与标准制定的组织或者个人未按要求披露其拥有的专利,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2材料初审和专家评估

1)省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2

DB34/T2800—2016

4.2.1省标准化主管部门对地方标准立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与相关标准的协调性进行初审,符合要求的提交专家评估。

4.2.2省标准化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评估组,召开地方标准立项评估会,对立项申请的公益性、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评估。

评估的主要内容包括:

——该项目与现行法律法规、强制性国家标准及相关标准协调配套情况;——该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适用范围,拟要解决的主要问题等;

——该项目的先进性、创新性和产业化情况;——该项目的预期作用和效益;

——起草单位参与标准化工作情况及项目完成率。

4.2.3项目起草单位无故不参加评估会,按弃权处理。评估结果作为拟立项标准的主要依据。

4.3计划公示与下达

4.3.1拟立项的地方标准计划在省标准化主管部门网站上公示,广泛征求社会意见,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5个工作日。

4.3.2公示结束后,省标准化主管部门结合收集的意见,综合分析、确定并下达地方标准计划。

4.3.3地方标准计划执行过程中,可以进行下列调整:——确属急需制定地方标准的重大项目,可以增补;

——确属不宜制定地方标准的项目,应予终止;

——确属必要情况,可以对项目的名称、归口单位、完成时间进行调整。

4.3.4需调整地方标准项目名称的,应由起草单位提出调整申请,经归口单位审查同意,并在报批公文(见附录I)中一并说明。

4.3.5对于未成立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或未归口厅局的项目,省标准化主管部门可指定地方标准项目的技术归口单位。

5起草

5.1征求意见稿

5.1.1各归口单位按照下达的地方标准计划组织实施,应定期检查项目进展情况,督促并创造条件,保证起草单位按计划完成任务。

5.1.2起草单位负责起草地方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写安徽省地方标准编制说明(见附录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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