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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章程(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医共体建设背景。根据**精神,为规范完善xx区区
域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以下简称医共体)的组织管理模式和运
行机制,保障医共体健康可持续运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医共体建设原则。医共体建设必须始终坚持“关口前
移、重心下移、资源融合、协同联动”的原则,整合优化区、镇
(街道)两级医疗卫生资源,推行区域集团化运营管理。通过改
革完善现有医院管理模式、运行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形成服务、
管理、责任、利益和发展共同体,促进区、镇(街道)两级医疗
机构协同联动发展。
第三条医共体建设目标。医共体建设必须以让群众不得病、
少生病和就近看得上病、看得好病为宗旨,切实提高基层医疗机
构的服务能力和水平,引导慢性病、常见病患者在基层医疗机构
就诊,逐步实现基层就诊率达到65%以上、区域就诊率达到90%
以上、开展医养结合服务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达到100%的建设
目标。
第四条医共体组建方式。由xx人民医院和xx区第二医院分
别牵头区内20家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组建2个
紧密型医疗集团作为医共体,原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
室)纳入医共体一体化管理。医共体各组成单位机构性质、人员
编制性质等保持不变,人、财、物全面整合,功能职责整体纳入。
第二章管理
第五条医共体组织架构。医共体按独立事业单位法人进行登
记,暂时冻结医共体组成单位的法人资格,保留机构和原名称。
医共体实行唯一法人组织架构,法人代表由总院负责人担任。医
共体分院基本功能和定位保持不变,由总院实施扁平化管理。在
医共体总院党政班子的基础上组建医共体党委和行政管理班子,
作为医共体和医共体总院共同的决策机构和执行机构。
第六条医共体运行模式。医共体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
制。医共体党政主要领导由区委管理,医共体党政副职由区卫生
健康局党委管理,医共体中层干部由医共体党委管理,各分院的
党组织工作管理体制与镇(街道)财政管理体制相统一。在医共
体总院设立医共体管理办公室,负责医共体日常工作,并按照精
简效能的原则,统筹设立医共体党建、行政、医务、人事、财务、
信息、后勤保障、连续医疗服务、公共卫生等管理中心(与总院
原各相关职能科室合署办公)和若干个资源共享中心,实行医共
体规章制度、技术规范、质量管理、信息系统、基本建设、设备
配置、采购配送、后勤服务等“八统一”管理,提高医共体管理
和运行效率。各管理中心主任由医共体党委任命,设成员若干名,
由医共体各组成单位对应职能科室指定人员组成。实施医共体审
计制度,外部审计由区卫生健康局协同其他政府有关部门实施;
内部审计由医共体审计内控机构负责实施,并接受区卫生健康局
党委监督。
第三章权利与义务
第七条医共体总院权利
1.承担医共体全面领导责任,对所有医共体组成单位的工作
负责;
2.负责医共体党建、行政、医务、人事、财务、信息、后勤
保障、公共卫生等的统一管理;
3.对本医共体分院领导班子拥有任免权、绩效分配权、监督
权;
4.决定医共体各管理中心管理人员的组成,并负责医共体各
管理中心的日常运行与监管;
5.牵头制订医共体发展规划和各项规章制度;
6.牵头进行医共体各单位的考核与评价工作。
第八条医共体总院义务
1.接受区医共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和上级有关部门的领导、
监督和评价;
2.遵守医共体章程,执行医共体决定,完成医共体管理委员
会办公室和上级有关部门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3.支持医共体工作,维护医共体内部团结,主动协调好医共
体内部、医共体之间关系;
4.对医共体工作提出意见或建议;
5、按时组织医共体各项会议或活动。
第九条医共体分院权利
1.经医共体总院授权负责本单位全面工作;
2.拥有本单位人事管理、中层干部任免等自主权,拥有本单
位副职领导提名权;
3.拥有本单位(含医共体延伸科室及派驻人员)绩效考核和
内部分配权;
4.参与医共体发展规划和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工作;
5.对医共体内部重大政策调整如医共体资源配置、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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