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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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

一、前言

为加强医疗机构病历管理,保障患者权益,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二、病历保存管理

1.病历资料包括门急诊病历、住院病历、检查检验报告、手术同意书、特殊治疗同意书等,均应按照规定进行保存。

2.门急诊病历保存期限不少于15年,住院病历保存期限不少于30年。对于涉及患者隐私的病历资料,应长期保存。

3.病历保存应采取纸质和电子两种形式。纸质病历应放置在干燥、通风、防潮、防火、防盗的环境中,确保病历的安全完整。

4.电子病历应采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规定的电子病历系统,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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