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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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建筑工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在学习、工作或生活中,有时会出现一些意料之外的事件或事故,

为了减小事故造成的危害,时常需要预先编制应急预案。那么应急预

案应该怎么编制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建筑工程安全事故

应急预案,欢迎阅读与收藏。

建筑工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1

根据市政府《苏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决定》(苏府

〔20xx〕52号),结合建筑行业的实际,制定本专项预案。

一、建立建筑工程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简称指挥部)

(一)市局指挥部指挥网络机构

1、指挥:建设局局长

2、副指挥:建设局副局长

3、成员:办公室、质安处、城建处、建筑业处、规划设计处、综

合计划处等处室负责人,安监站、质监站、城建监察支队、建筑管理

处负责人,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等。

4、应急救援组织机构设置

综合协调组:由办公室主任、质安处、建筑业处、综合计划处有

关负责人以及有关专家,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组成。指挥部指挥兼组

长,办公室主任为联络员。

现场抢险组:由质安处、城建处、规划设计处、质监站、安监站

有关负责人以及有关专家,事故单位有关负责人组成。指挥部副指挥

兼组长,质安处处长为联络员。

善后处理组:由质安处、安监站、城建监察支队、建筑管理处负

责人以及有关专家,事故发生单位有关负责人组成。指挥部副指挥兼

组长,安监站站长为联络员。

应急救援专家库:从“苏州市建设工程施工管理专家库名单”中

抽取选用。

(二)各市、区建设局根据各自的特点设立管辖区内的建筑工程

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

(三)各施工单位根据企业规模、项目特点,按照市政府《苏州

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决定》(苏府〔20xx〕52号)的精神,

分别建立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制订应急救援预案,并不断完善预案,

进一步落实责任,健全组织。

二、职责

(—)指挥部

1、按照“预案”迅速开展施救工作;

2、根据事故发生状态,具体制定并组织实施防止事故扩大施救安

全防范措施;

3、迅速组织预测、分析和掌握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性质;

4、制订抢险救援方案(包括紧急调用各类物质、设备、人员、占

用场地),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方案报市总指挥部审定后实施;

5、负责迅速组建、调集现场抢险队伍;

6、负责统一组织指挥现场抢险救灾,伤员救治转送,物质转移;

7、配合进行事故调查处理;

8、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扶工作;

9、指导各市、区应急救援工作;

10、办理市总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各应急救援组

综合协调组:组织制订并实施防止事故扩大的施救安全防范措施;

制订抢险救援方案,报总指挥部审定;搜集应急救援工作情况和事故

信息,汇总形成书面材料,报告给指挥部负责人;负责与现场抢险组、

善后处理组的对内联络;负责向总指挥部汇报情况,与市特大安全事

故应急处理各指挥部(或公安、卫生等部门)的对外联系。

现场抢险组:

参与制订防止事故扩大的施救安全防范措施和抢险救援方案,负

责组织技术专家掌握事故动态,控制和减少损失;负责统一调集、指

挥现场施救队伍,实施抢险救灾;负责组织事故现场群众撤离、伤员

救治转送和物资转移。

善后处理组:

负责搜集事故现场有关的物证、资料,绘制事故现场示意图,现

场摄影摄像,保护事故现场和证据;协助市善后处理指挥部做好相关

工作;配合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

及安扶工作;配合做好发布公告,将事故的原因、责任及处理意见公

布于众。

三、本预案适用范围、施救程序与要求

1、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可能发生的一次死亡5人以上

(含5人)或重伤15人以上或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

的建筑工程安全事故。

2、事故一旦发生,事故单位或项目部应以最快速度立即上报,局

各处室、单位接到重特大安全事故报告后,立刻向局长和分管局长报

告,并迅速上报市政府办公室、市安委会办公室和省建设主管部门。

3、在接到总指挥部启动预案通知或建筑工程重特大安全事故报告

后,指挥部马上开展工作,由综合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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