仰恩大学人才培养方案制(修)定与实施管理办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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仰大教〔2016〕25号签发人:许总

仰恩大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与实施

管理办法

人才培养方案是学校人才培养的具体实施方案,是学校保证

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规格的基本教学文件,是学校人才培养理

念、目标、要求、模式和水平具体体现,是落实教学任务、规范

教学过程、实施教学管理的基本依据。为确保人才培养方案的科

学性、合理性、先进性、严肃性,加强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制

订、执行及变更的组织管理,根据《高等学校教学管理要点》等

文件,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

1.人才培养方案集中体现了学校的教育思想和办学理念,是

学校开展教学活动和从事教学管理的基本依据。

2.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执行和修订是学校最重要的教学管

理工作之一,必须按严格的规范和程序进行。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1.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高等教育和人才

培养规律,符合我校培养知识结构合理、实践能力较强、综合素

质较高、富有创新精神和创业意识的应用型创新人才培养目标,

1

构建具有学科专业特色的人才培养体系,建立课程教学、实践教

学和素质拓展与创新教育交互作用的培养体系。

2.基本原则。人才培养方案的制(修)订应遵循高等教育规

律,紧密结合地方产业发展状况,坚持以人为本、突出应用、彰

显特色、加强实践、提升能力等基本原则。

三、人才培养方案的基本内容

1.人才培养方案的基本内容包括培养目标、培养要求、学时

学分要求与分布表、毕业规定、课程教学学分与学时分配表、实

践教学环节一览表、教学计划表、第二课堂活动,有关说明等。

2.具体内容应由每次制订(修订)人才培养方案的原则性意

见进行规范。

四、人才培养方案的制(修)订程序

1.人才培养方案的制(修)订原则上每四年修订一次,根据

需要可做部分微调。

2.人才培养方案的制(修)订由学校根据需要决定并统一组

织。在分管校长领导下,由教务部组织,学院具体负责。

3.制(修)订人才培养方案的工作程序:

(1)在征求各学院及有关方面的意见、组织专家充分论证

的基础上,教务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变化的需要及学校的定位、

人才培养目标、办学特色、发展规划等,提出修(制)订人才培

养方案的指导性意见,报主管校长批准后,下发至各学院。

(2)各学院根据学校提出的指导意见,组织各专业在广泛

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制(修)订本学院各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广

泛征询教师、学生和行业、企业人士意见,有条件的院系可以实

2

施校企联合制定人才培养方案,按专业培养目标、规格和培养方

向拟订人才培养方案初稿。

(3)各学院应广泛组织校内外专家,特别是行业、企业专

家对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进行多次反复论证、审议、修改并签署

意见,根据专家意见和建议再修改后,经过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

审议,交由学院院长审定签字并加盖公章后送教务部。

(4)教务部对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进行审查,并报学校教

学指导委员会讨论、审核通过后,报学校教学主管校长审批。经

学校教学主管校长签发后执行。

五、人才培养方案执行

1.人才培养方案经学校批准后,即成为该届学生培养的法规

文件,各教学单位必须根据培养方案落实每一门课程的教师、大

纲、教材,安排好各个教学环节,并据此进行教学管理。教学计

划中设置的课程和环节名称、学时及开课学期等,任何单位和个

人未经学校同意不得随意变更。

2.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教学任务,必须不折不扣地执行,

任何教学单位或个人都不得以各种借口加以推诿。教学任务按专

业性质和业务范围由相关的教学单位归口承担,由教务部划分和

协调。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得单方面强行截留不属于自己的教学

任务。特殊情况下,可由相关的单位在教务部主持下协商解决教

学任务的归口转移问题。

3.每学期第10周前,教务部根据人才培养方案下发下一个

学期的教学任务落实表,学院(系、部)及其他教学单位应进行

3

认真核对,并根据排课要求落实有关事宜。具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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