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厂区内车辆管理制度(2篇).pdf

  1. 1、本文档共16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原创力文档(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2024年厂区内车辆管理制度(2篇)

目录

第1篇s厂区内车辆管理规定

第2篇厂区内车辆管理制度(一)

s厂区内车辆管理规定

厂内运输车辆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厂内运输车辆管理,保障道路交通安全,

杜绝各类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公司会议精神,特制定本规

定:

一、厂内所有运输车辆刹车、灯光、鸣笛、警示系统,

必须保证正常使用,每检查发现上述项不能正常使用的,对

车辆所属承包人罚款伍拾元,同时连带处罚车辆使用单位安

全员贰拾元,单位负责人贰拾元。

二、车辆进出库房、路口、垛口及转弯处,必须减速、

鸣笛、打转向灯,每检查违反上述要求的对车辆所属承包人

罚款叁佰元,同时连带处罚车辆使用单位安全员伍拾元,单

位负责人伍拾元。

三、原料、成品车辆每车限载2.5吨,如检查发现超载

运行,每次对车辆所属承包人罚款贰佰元,同时连带处罚车

辆使用单位安全员伍拾元,单位负责人伍拾元。

四、厂内车辆在厂区行驶限速每小时5公里,严禁超速

行驶,每检查发现一次超速行驶对车辆承包人罚款叁佰元,

同时连带处罚车辆使用单位安全员伍拾元,单位负责人伍拾

元。

五、原料、成品倒运车辆除驾驶员可乘坐的人员外,其

它部位(驾驶室顶、脚踏板等)不准载人,严禁人货混载,每检

查发现违反上述情况,对车辆所属承包人罚款壹佰元,同时

连带处罚车辆使用单位安全员伍拾元,单位负责人伍拾元。

厂区内车辆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维护公司内

部交通、工作秩序,保障公司生产区、生活区交通安全,预防

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公司员工、外来施工人员与外包工作

人员的人身安全,以及公、私财产安全和其它合法权益,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工

业企业场内运输安全规程》及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工厂区交通安全管理由公司办保卫组负责,有

权检查车辆牌证、速度、驾驶人员证件,对违反厂区交通安

全规定的人员、车辆进行查处,协助公安交警部门处理厂区

交通事故。

第四条交通委员会负责公司内部车辆的管理,建立车

辆管理档案,按照技术规范定期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检测。

第五条生产经营综合管理部负责内部运输车辆驾驶人

员的培训,建立内部运输车辆驾驶人员资格档案。

第六条各分厂、部门负责各自公用车辆及外来车辆的

厂内运输安全管理,并加强对本单位的私用车辆驾驶员在公

司区的交通安全教育,预防发生交通事故。

第七条公司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移动、

占用、毁损交通标志、交通标线。

第八条驾驶机动车辆必须证照齐全,禁止无证驾驶、酒

后驾驶或把机动车辆交给无驾驶证的人驾驶。

第九条公司区域内发生交通事故时,应及时向公司办

保卫报告,公司办保卫负责交通事故处理或按有关规定上报

公安交警部门,进行事故处理。

第十条公司各分厂、部门外出办事用车,由公司办公室

统一派遣,须到本县以外的必须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

第二章生产区交通安全管理

第十一条凡须在公司生产区域内经常出入的机动车辆,

除特种车辆外,必须到公司办保卫组办理相关出入手续,并

取得通行证后,方可出入生产区

第十二条进入生产区的机动车辆,必须自觉接受门卫

登记,并经值班人员交代注意事项后方可进入,出门时应自

觉接受门卫值班人员的检查。

第十三条厂区内行驶机动车辆,必须按照管理部门指

定的线路和速度(出入厂门5公里/小时,主支干线20公里/

小时,弯道、特殊路段5公里/小时、仓库线20公里/小时,

装有硫酸、苯、煤焦油、燃料油、甲醇及其它危险品的槽车

5~10公里/小时)进行安全行驶,严禁违章行驶;消防车、救护

车执行任务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速度限制。

第十四条机动车辆进出门、经过厂区高温高压路段或

过磅,须按先后顺序行驶,禁止强行超车或插队,以免影响正

常的交通秩序。等候过磅车辆必须按顺序排队,禁止插队扰

乱排队秩序。

第十五条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半挂车载物,高度从地

面起不得超过4米,载运集装箱的车辆不得超过2.5米;其他

载货的机动车载物,高度从地面

文档评论(0)

*****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