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普法讲座.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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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普法讲座;前言;常见婚姻家庭法律问题;

;问题一:家庭暴力;解析;律师对策;问题二:夫妻共同财产(1);;问题三:夫妻共同财产(2);

结婚后一方父母赠与的财产,在离婚时该财产如何进行分割?

这里所涉及的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所以案例中面积为140平米的房产虽系郑晓东与李芬夫妇婚后购买,但李芬父母支付了全部的130万元房款,且该房屋登记在李芬个人米明霞,应被视为他们对李芬个人的赠与,该房屋属于李芬的个人财产。;问题四:恶意转移财产;解析;律师对策;问题五:婚内损害赔偿;离婚诉讼中,无过错方提出损害赔偿能否会得到支持?

要解决这个问题我们首先要知道哪些行为主张损害赔偿会得到法律的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请大家注意这里只列了四项而没有“等”这个词。这说明只有法律列举的这四项可以要求损害赔偿,其它的是不能要求损害赔偿的。而在本案中李芬以家庭暴力为由提出损害赔偿就符合法律的规定。;解析;问题六:判决离婚的法定理由;那么怎样才能摆脱失败的婚姻呢?

答案是“有”——和对方签分居协议。

对方肯和你签分居协议吗?

答案是“不肯”,要是肯和你签分居协议,他也就肯和你离婚了。

怎么办呢?

办法是:分居前,你可以兜上一个录音设备,试着找对方提出要和他签一个分居协议,而这个协议一定要写明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如果对方不但不签字反而破口大骂,不要争辩,这已经够了——因为在这段时间里你已经对提议分居的内容和过程进行了录音,这就是将来的证据。

之后,你再以快件的形式寄一份单方的《分居声明》,并在“备注留言处”一定要注明“分居声明”,当然在这个过程中你要忍受一下邮局工作人员的表情。

《婚姻法》规定,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的,应予判处离婚。但不满2年的,法官也会酌情考虑。

今天围绕着郑晓东与李芬的离婚案我们一共讲了6个问题,我个人觉得在很多方面还过于的简单,不足以解开大家全部的困惑。只能希望我们今后能有更多的机会,更多的时间进行更为深入的交流。谢谢大家,如有不妥之处万望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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