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意附加投保人豁免保险费重大疾病保险(2023) - 产品说明书.pdf

中意附加投保人豁免保险费重大疾病保险(2023) - 产品说明书.pdf

  1. 1、本文档共5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原创力文档(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中意附加投保人豁免保险费重大疾病保险(2023)

产品说明书

1

一、产品基本特征

1.交费方式:2至29年交。

2.投保年龄:18周岁至55周岁。

3.保险期间:与主合同一致。

4.保险责任:

若第一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内确诊患有任何一项符合本附加合同第9条约定保障范围及定

义的重度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我们将退还本附加合同已交纳的保险费,同时本附加

合同效力终止。

第一被保险人重

度疾病豁免保险

若第一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后经专科医生首次确诊患有任何一项符合本附加合同第9条约

定保障范围及定义的重度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我们将自确诊之日后的首个保险费约

定支付日开始,按照保险费豁免金额豁免保险单下保险期间超过一年的保险合同剩余应

付保险费,同时本附加合同效力终止。

若第一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内身故,我们将退还本附加合同已交纳的保险费,同时本附加

合同效力终止。

第一被保险人身

故豁免保险费若第一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后身故,我们将自其身故后的首个保险费约定支付日开始,按

照保险费豁免金额豁免保险单下保险期间超过一年的保险合同剩余应付保险费,同时本

附加合同效力终止。

2.3.4和2.3.5为可选责任,若您选择为第二被保险人投保,则必须同时投保这两项责任。

本项责任为可选责任,若您未选择为第二被保险人投保,则我们不承担相应的保险责任。

若第二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内确诊患有任何一项符合本附加合同第9条约定保障范围及定

第二被保险人重义的重度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我们将退还本附加合同已交纳的保险费,同时本附加

度疾病豁免保险合同效力终止。

(可选责任)若第二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后经专科医生首次确诊患有任何一项符合本附加合同第9条约

定保障范围及定义的重度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我们将自确诊之日后的首个保险费约

定支付日开始,按照保险费豁免金额豁免保险单下保险期间超过一年的保险合同剩余应

付保险费,同时本附加合同效力终止。

本项责任为可选责任,若您未选择为第二被保险人投保,则我们不承担相应的保险责任。

若第二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内身故,我们将退还本附加合同已交纳的保险费,同时本附加

第二被保险人身

合同效力终止。

故豁免保险费

(可选责任)

若第二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后身故,我们将自其身故后的首个保险费约定支付日开始,按

照保险费豁免金额豁免保险单下保险期间超过一年的保险合同剩余应付保险费,同时本

附加合同效力终止。

5.责任免除:

2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患本附加合同第9条约定保障范围及定义的重度疾病或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

我们不承担豁免保险费的责任:

(1)选择同时为第二被保险人投保时,任一被保险人对另一名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主合同被保险人对本附加合同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3)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4)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或自本附加合同成立或者本附加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

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5)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6)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合法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7)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但本附加合同第9.31、9.35以及9.88条约定的人类免疫缺陷病

毒(HIV)感染不在责任免除范围内;

(8)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9)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10)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但本附加合同第9.36、9

文档评论(0)

132****2249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