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JJ27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docxVIP

  1. 1、本文档共8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原创力文档(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CJJ27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

一、前言

(一)编制目的

为了加强城市环境卫生设施的建设与管理,提高环境卫生设施设置的科学性、合理性和人性化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活环境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标准。

(二)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环境卫生设施的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工作。其他类型的环卫设施可参照执行。

二、环境卫生设施分类与设置原则

(一)环境卫生设施分类

1.垃圾收集设施

2.垃圾转运设施

3.垃圾处理设施

4.公共厕所

5.垃圾处理场

6.其他环境卫生设施

(二)设置原则

1.符合城市规划和环境保护要求

2.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活环境质量

3.坚持科技创新,提高环境卫生设施水平

4.注重人性化设计,方便市民使用

三、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

(一)垃圾收集设施

1.设置位置

垃圾收集设施应设置在便于居民投放、不影响市容市貌、不影响交通和消防通道的位置。

2.设置数量

根据居民区、商业区和公共场所的实际情况,合理设置垃圾收集设施的数量。一般按照每100户居民设置1个垃圾收集点。

3.设置要求

(1)垃圾收集设施应采用封闭式设计,防止垃圾散落和异味扩散。

(2)垃圾收集设施应具备良好的通风、排水和防蚊蝇设施。

(3)垃圾收集设施应设置明显的指示标志,方便市民识别和使用。

(二)垃圾转运设施

1.设置位置

垃圾转运设施应设置在便于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的区域。

2.设置数量

根据垃圾产生量和处理能力,合理设置垃圾转运设施的数量。

3.设置要求

(1)垃圾转运设施应采用自动化、封闭式设计,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2)垃圾转运设施应具备良好的通风、排水和防蚊蝇设施。

(3)垃圾转运设施应设置明显的指示标志,方便市民识别和使用。

(三)垃圾处理设施

1.设置位置

垃圾处理设施应设置在远离居民区、学校和公共场所的位置,同时考虑交通便利、土地资源等因素。

2.设置数量

根据垃圾产生量和处理能力,合理设置垃圾处理设施的数量。

3.设置要求

(1)垃圾处理设施应采用先进、环保的处理工艺,降低对环境的影响。

(2)垃圾处理设施应具备良好的通风、排水和防蚊蝇设施。

(3)垃圾处理设施应设置明显的指示标志,方便市民识别和使用。

(四)公共厕所

1.设置位置

公共厕所应设置在便于市民使用、不影响市容市貌、不影响交通和消防通道的位置。

2.设置数量

根据人口密度、公共场所和交通枢纽的实际情况,合理设置公共厕所的数量。

3.设置要求

(1)公共厕所应采用环保、节水的设计,提高使用效率。

(2)公共厕所应具备良好的通风、排水和防蚊蝇设施。

(3)公共厕所应设置明显的指示标志,方便市民识别和使用。

(五)垃圾处理场

1.设置位置

垃圾处理场应选择在远离居民区、学校和公共场所的位置,同时考虑交通便利、土地资源等因素。

2.设置要求

(1)垃圾处理场应采用先进、环保的处理工艺,降低对环境的影响。

(2)垃圾处理场应具备良好的通风、排水和防蚊蝇设施。

(3)垃圾处理场应设置明显的指示标志,方便市民识别和使用。

(六)其他环境卫生设施

1.设置要求

(1)其他环境卫生设施应根据实际需求和功能,合理设置。

(2)其他环境卫生设施应采用环保、节能的设计,提高使用效率。

(3)其他环境卫生设施应设置明显的指示标志,方便市民识别和使用。

四、环境卫生设施建设与维护

(一)建设

1.建设单位应按照本标准的要求,进行环境卫生设施的建设。

2.建设单位应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和施工单位。

3.建设单位应加强施工现场管理,确保施工质量。

(二)维护

1.环境卫生设施产权单位应定期对设施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

2.环境卫生设施产权单位应建立健全设施管理制度,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3.环境卫生设施产权单位应定期对设施进行清洁、消毒,确保环境卫生。

五、法律责任与监督

(一)法律责任

1.违反本标准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以罚款:

(1)未按照本标准设置环境卫生设施的;

(2)环境卫生设施不符合本标准要求的;

(3)未按照规定对环境卫生设施进行检查、维修、保养的。

2.违反本标准规定,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二)监督

1.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应加强对环境卫生设施设置和管理的监督。

2.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反本标准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

3.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应建立健全举报制度,及时处理举报事项。

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标准不一致的,以本标准为准。

文档评论(0)

鹏厄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