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意e悠保意外伤害保险(互联网专属)-产品说明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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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意e悠保意外伤害保险(互联网专属)

产品说明书

1

一、产品基本特征

1.交费方式:一次性付清

2.投保年龄:18周岁至70周岁

3.保险期间:1年

4.保险责任: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我们承担如下保险责任

若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合法商业营运的客运飞机期间遭受意外伤害,且自该意外伤

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含第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我们将按照本合同基本保

险金额的5倍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航空意外身故保险金,同时本合同效力终止。

若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合法商业营运的客运飞机期间遭受意外伤害,且自该意外伤

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含第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造成《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

所列伤残条目的伤残,在依照该标准规定的评定原则对伤残类别进行评定后,我们按评

定结果所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乘以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5倍给付航空意外伤残保险

金。如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治疗仍未结束,则按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第180

航空意外身故或

日的身体情况进行伤残评定,并据此给付航空意外伤残保险金。

伤残保险金

若本合同已有航空意外伤残保险金给付,则给付航空意外身故保险金时应扣除已给付的

航空意外伤残保险金。

航空意外伤残保险金以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5倍为限,累计给付的航空意外伤残保险金

达到限额时,本合同效力终止。

乘坐合法商业营运的客运飞机期间指:自被保险人进入飞机舱门起至被保险人离开舱门

时止。

若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合法商业营运的客运火车、地铁、轻轨期间遭受意外伤害,

且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含第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我们将按照

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5倍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轨道交通工具意外身故保险金,同时

本合同效力终止。

若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合法商业营运的客运火车、地铁、轻轨期间遭受意外伤害,

且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含第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造成《人身保险伤残评

定标准及代码》所列伤残条目的伤残,在依照该标准规定的评定原则对伤残类别进行评

轨道交通工具意

定后,我们按评定结果所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乘以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5倍给付轨道

外身故或伤残保

交通工具意外伤残保险金。如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治疗仍未结束,则按该意外

险金

伤害发生之日起第180日的身体情况进行伤残评定,并据此给付轨道交通工具意外伤残保

险金。

若本合同已有轨道交通工具意外伤残保险金给付,则给付轨道交通工具意外身故保险金

时应扣除已给付的轨道交通工具意外伤残保险金。

轨道交通工具意外伤残保险金以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5倍为限,累计给付的轨道交通工

具意外伤残保险金达到限额时,本合同效力终止。

2

乘坐合法商业营运的客运火车、地铁、轻轨期间指:自被保险人进入车厢时起

至被保险人离开车厢时止。

若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合法商业营运的客运轮船、客运汽车、出租车、网约车,或

以乘客身份乘坐班车、公务车期间遭受意外伤害,且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含

第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我们将按照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2倍向身故保险

金受益人给付指定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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