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健康监护的监督管理课件.ppt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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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收到申请资料后,应当在90日内完成资料审查和现场考核,并在现场考核结束之日起2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书面通知申请单位。对批准的机构办理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资质证书或批文,并注明相应的职业健康检查项目。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资质证书或批文有效期限为4年。二、经常性卫生监督(一)职业健康检查工作规范工作要求: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应在批准的职业健康检查项目范围内,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的技术要求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工作。要按统计年度汇总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将汇总资料和患有职业禁忌证的劳动者名单报告用人单位及所在地县级以上卫生监督机构,并应按照有关规定(如网络直报要求)及时上报职业健康检查情况。当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时,及时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进行应急健康检查和处理。1.制订职业健康检查方案职业健康检查方案是指导用人单位确定检查人群、检查项目和检查周期的重要的技术文件。职业健康检查机构接受用人单位职业健康检查委托后,应当及时和用人单位协商,制定职业健康检查方案,并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在日常监督工作中,职业健康检查方案可作为分清用人单位和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责任的证据。方案缺乏规范性和科学性的,健康检查机构应负相应的责任:用人单位不提供或不如实提供相关信息,或不按方案要求,随意变更方案的,用人单位负相应责任。2.确定检查项目和周期职业健康检查应当根据所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类别,按《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的规定确定检查项目和检查周期。(二)职业健康检查结果的处理与报告职业健康检查结果报告应当客观、真实,评价结论具体、明确。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对其所出示的检查结果和评价报告承担责任。在向用人单位出具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报告时,还应当注意保护劳动者的健康隐私问题。1.职业健康检查结果报告内容健康检查结果报告应包括:所有受检者的检查结果、患有可疑职业病的劳动者、职业禁忌及出现异常情况人员的名单和处理建议、结合工作场所监测资料进行的健康损害原因分析、相应的干预措施、建议和需要向用人单位说明的其他问题等几个方面的内容。检查结果可分为:个体检查结果和群体健康检查结果。个体检查结果是对劳动者健康状况的综合评价,也是劳动者是否出现职业健康损害的依据,是劳动者健康状况是否适合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依据和证据。职业健康监护的监督管理主要内容职业健康监护目的与监督管理范围对用人单位的监督管理对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第一节职业健康监护目的与监督管理范围职业健康监护的概念:也称职业医学监护,它是根据劳动者的职业接触史,对劳动者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有针对性的依序健康检查,连续性地监测劳动者健康发展情况,并结合其他健康相关资料,分析劳动者健康变化与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之间的系统活动。职业健康监护目的预防职业病和职业性健康损害的发生,跟踪观察职业病及职业性健康损害的发生、发展规律及分布情况,通过及时检出和发现职业病危害易感人群,避免健康损害的发生;通过早期发现劳动者的健康损害,采取有效措施终止危害,避免损害的持续进展或予以治疗;通过及时发现诊断职业病人,对疑似职业病人、职业病人予以治疗和安置;并通过分析劳动者健康变化与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关系及危害程度,为职业病危害治理、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和行政执法提供科学的依据。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范围卫生部2002年3月28日制定颁布了《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管理办法的附件中附加了《职业健康检查项目及周期》。2007年重新修订《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和《职业健康检查技术规范》,后者自2007年10月1日起执行。职业健康监护的主要内容包括: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应急职业健康检查和离岗后医学随访及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等。职业健康监护分类根据监督对象和管理相对人的性质可分为:对用人单位的的职业健康监护监督重点:检查用人单位履行职业健康监护义务的情况,是否建立相关制度、档案;是否制定计划,或是保障经费,组织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对检查结果和建议是否进行目标干预,包括改善作业环境条件、改革生产工艺、采用有效的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对职业病患者和疑似职业病人及职业禁忌症人员是否进行合理安置和处理等对医疗机构的职业健康监护监督重点:检查是否具备资格;是否超范围开展健康检查工作,健康检查工作是否规范等。第二节对用人单位的监督管理一、职业健康检查工作计划《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和《职业健康检查技术规范》中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制定职业健康监护年度工作计划,并保障经费的落实。这是对用人单位的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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