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建设技术规范第2部分:危险物品存放场所 (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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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13.310

A90

备案号DB33

江省地方标准

DB33/768.22009

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建设技术规范

第2部分:危险物品存放场所

Technicalspecificationsforsecuritytechnicalprotectionsystemconstruction

Part2Storagesiteofdangerousmaterial

2009-11-03发布2010-01-01实施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33/768.2—2009

前言

DB33/768《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建设技术规范》按部分发布,目前分为13个部分,以后视

实际情况可增补。

——第1部分一般单位重点部位;

——第2部分危险物品存放场所;

——第3部分汽车站与客运码头;

——第4部分商业批发与零售场所;

——第5部分公共供水场所;

——第6部分供变配电场所;m

——第7部分燃油供储场所;o

——第8部分城镇燃气供储场所;

——第9部分旅馆业;c

——第10部分:学校;

——第11部分医院;.

——第12部分:住宅小区;w

——第13部分:娱乐场所。

本部分为DB33/768的第2部分。x

本部分的4.2、4.3、6.1.1f)、6.1.2、6.2.1、6.2.3、6.2.4a)、6.2.4b)、6.2.4e)、

f

6.3b)、6.3c)、6.5a)、6.5b)、6.5f)、6.6为强制性条款,其余为推荐条款;4.6表1

中“应设”为强制性配置要求,“宜设”为推荐性配置要求。

z

本部分由浙江省公安科技研究所提出。

本部分由浙江省公安厅归口。

b

本部分主要起草单位杭州瑞利声电技术公司、浙江京安电子工程有限公司、浙江广信智

.

能建筑研究院有限公司、杭州浙大信达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本部分参与起草单位浙江东冠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浙江众诚智能信息有限公司、浙江鸿

w

远科技有限公司、浙江红苹果电子有限公司、浙江省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协会、杭州市安全技术

防范行业协会。w

主要起草人凌繁荣、焦庆春、殷崇杰、林捷、包宇斌、曹克服、凌伟。

w

I

DB33/768.2—2009

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建设技术规范

第2部分:危险物品存放场所

1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易燃、易爆、剧毒、放射物品、病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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