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破产法》课件.pptVIP

《企业破产法》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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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课件ppt*实质上由债务人特定财产之上原已存在的担保物权和法定优先权的排他性优先受偿效力沿袭而来。故从权利来源看,别除权并非为破产法所创设,是民法及其他特别法上担保权在破产程序的反映。别除权的基础为担保权,具体包括民法上的担保物权和特别法上的法定优先权。精选课件ppt*(一)担保物权1、抵押权2、质权3.留置权(二)民事特别优先权1、建设工程承包人优先受偿权建设工程承包人优先受偿权,又称法定抵押权,是指建设工程的发包人逾期不支付工程价款,工程承包人对其所完成的建设工程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精选课件ppt*债务人财产精选课件ppt*债务人财产第三十条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以及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为债务人财产。精选课件ppt*破产法第31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1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1)无偿转让财产的;(2)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3)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4)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5)放弃债权的。”精选课件ppt*第32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6个月内,债务人发生破产原因时,仍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的,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但是,个别清偿使债务人财产受益的除外。”精选课件ppt*破产法第33条规定:“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无效:(1)为逃避债务而隐匿、转移财产的;(2)虚构债务或者承认不真实的债务的。”精选课件ppt*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1年内,下列涉及债务人财产的行为中,属于破产管理人有权请示人民法院予以撤销的有()A.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的行为

B.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行为

C.债务人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行为

D.债务人为逃避债务隐匿财产的行为精选课件ppt*《破产法》第34条规定:“因本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或者第三十三条规定的行为取得的债务人的财产,管理人有权追回。”精选课件ppt*练习题下列各项中的何种情形是《破产法》所规定的破产()A.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B.企业法人资不抵债C.企业法人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D.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精选课件ppt*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对企业破产案件实施管辖权的法院是()。A、债权人和债务人协议选择的法院B、债权人住所地法院

C、企业破产财产所在地法院D.债务人住所地法院精选课件ppt*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下列机构或人员中,可以担任破产管理人的有()A.曾被吊销相关专业执业证书的律师

B.依法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

C.因贪污罪而受过刑事处罚的人

D.破产企业的债权人精选课件ppt*破产管理人由下列那个机构指定()A人民法院B债权人会议C工商行政管理部门D债权最大的债权人精选课件ppt*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之前,对于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终结审理B.继续进行C.移交到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继续审理D.应当中止精选课件ppt*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下列有关破产申请受理效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债务人的法定代表人未经人民法院许可不得离开住所地

B.债务人不得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进行清偿

C.管理人对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有权决定继续履行

D.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只能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精选课件ppt*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前6个月至破产宣告之日的期间内,破产企业的下列哪些行为无效A.隐匿、私公或无偿转让财产B.非正常压价出售财产C.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D.放弃自己的债权精选课件ppt*某公司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宣告,法院受理了申请,该公司的下列行为无效的有

?A.公司13个月前虚构债务???

?B.公司2年前为逃避债务,将财产转移至关联企业

?C.公司于3个月前清偿了对某企业的拖欠货款

?D.公司于7个月前以自己所有的办公楼为原来没有担保的债权社定了抵押权精选课件ppt*甲企业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向法院申请破产,2007年7月1日法院受理了该破产案件。甲企业经审核尚有2000万财产1.甲企业登记注册地和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均为A市,生产基地则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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