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产险个人医疗保险(A款)(互联网版)条款.docx

平安产险个人医疗保险(A款)(互联网版)条款.docx

  1. 1、本文档共38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原创力文档(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产险个人医疗保险(A款)(互联网版)条款

注册号:C00001732512022020805411

总则

第一条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批单等组成。凡涉及本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本合同的投保人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被保险人本人或对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的其他人。

第三条符合本合同的约定,初次投保时身体健康且能正常工作、生活并符合本合同约定投保年龄范围的自然人,均可作为本合同的被保险人。

第四条除另有约定外,本合同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

第五条本保险合同仅限于互联网渠道销售。

保险责任

第六条本合同的保险责任分为“必选责任”及“可选责任”。投保人在已选择投保“必选责任”的前提下,可以选择投保“可选责任”,若投保人未投保“必选责任”,不得单独投保“可选责任”。保险责任由投保人在投保时与保险人协商确定,并在保险单中载明。

第七条保险期间内,保险人按照约定可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一)必选责任:

1.一般医疗费用保险责任

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或自保险期间开始且保险单载明的等待期满后(续保者自续保生效后),因罹患本合同约定的特定疾病以外的其他疾病必须在符合本合同释义的医院(以下简称“释义医院”)接受治疗的,对于其实际支出的必需且合理的下述各项医疗费用,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约定扣除保险单载明的免赔额后按赔付比例承担一般医疗费用保险责任,最高不超过一般医疗费用保险金额。

(1)住院医疗费用

指被保险人经释义医院诊断必须住院治疗,对于被保险人住院期间发生的必需且合理的需个人支付的住院医疗费用,保险人按本合同约定承担给付住院医疗费用的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接受上述治疗,本合同保险期间届满时被保险人未结束本次住院治疗且未续保的,保险人继续承担因本次住院发生的(至多不超过本合同保险期间届满之日后第三十日二十四时)住院医疗费用。如本合同保险期间届满之日后第三十日仍未结束本次住院治疗且未续保的,自第三十一日起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责

任。

(2)住院前后门急诊医疗费用

指被保险人在住院前七日(含住院当日,以住院病历或出院小结为准)和出院后三十日(含出院当日,以住院病历或出院小结为准)内发生的,与本次住院相同病因而发生的必需且合理的门急诊医疗费用,保险人按本合同约定承担给付住院前后门急诊医疗费用的保险责任。此项费用不包含一般医疗费用保险责任中第(3)项、第(4)项约定的特殊门诊医疗费用和门诊手术医疗费用。

(3)特殊门诊医疗费用

指被保险人经释义医院诊断必须接受特殊门诊治疗,特殊门诊治疗期间所发生的必需且合理的特殊门诊费用,保险人按本合同约定给付特殊门诊医疗费用。特殊门诊医疗费用包括:

1)门诊肾透析费;

2)器官移植后的门诊抗排异治疗费。

(4)门诊手术医疗费用

指被保险人经释义医院诊断必须接受门诊手术治疗,对于门诊手术治疗期间所发生的必需且合理的门诊手术医疗费用,保险人按本合同约定给付门诊手术医疗费用。

对于以上四类费用,保险人对于被保险人需个人支付的、必需且合理的金额,在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约定扣除保险单载明的免赔额后按赔付比例赔付,累计给付费用之和以本合同约定的一般医疗费用保险金额为限,当保险人在本项下累计给付金额达到本项保险金额时,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在本项下的保险责任终止。

2.特定疾病医疗费用保险责任

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或在保险单载明的等待期满之日后(续保者自续保生效后),经释义医院初次确诊(续保的或者本合同另有约定的不在此限)罹患本合同释义规定并在合同中载明的特定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因疾病必须在符合本合同释义医院接受治疗的,对于其实际支出的必需且合理的下述各项医疗费用,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约定扣除保险单载明的免赔额后按赔付比例承担给付特定疾病医疗费用的保险责任,

最高不超过特定疾病医疗费用保险金额,具体如下:

(1)特定疾病住院医疗费用

指被保险人经释义医院初次确诊罹患特定疾病必须住院治疗,对于住院期间发生的必须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的必需且合理的住院医疗费用,保险人按本合同约定给付特定疾病住院医疗费用。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接受上述治疗,本合同保险期间届满时被保险人未结束本次住院治疗的且未续保的,保险人继续承担因本次住院发生的(至多不超过本合同保险期间届满之日后第三十日二十四时)住院医疗费用。如本合同保险期间届满之日后第三十日仍未结束本次住院治疗且未续保的,自第三十一日起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责任。

(2)特定疾病住院前后门急诊医疗费用

指被保险人在住院前七日(含住院当日,以

文档评论(0)

法律咨询 + 关注
实名认证
服务提供商

法律职业资格证、中级金融资格证持证人

法律咨询服务,专业法律知识解答和服务。

版权声明书
用户编号:8027066055000030
领域认证该用户于2023年04月14日上传了法律职业资格证、中级金融资格证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