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安人寿附加畅享两全保险(万能型)条款0101+.docxVIP

天安人寿附加畅享两全保险(万能型)条款010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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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安人寿[2015]两全保险041号

阅读

阅读指引

请扫描以查询验证条款

本阅读指引有助于您理解条款,对本合同内容的解释以条款为准。

............................

在本条款中,“您”指投保人,“我们”、“本公司”均指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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σ您拥有的重要权益

签收本附加保险合同之日起10日(即犹豫期)内您若要求退保,本公司仅

扣除保单工本费……………………1.5

被保险人享受本附加保险合同提供的保障………2.2

您有部分领取保单账户价值的权利………………3.2

您有退保的权利……………………1.7

σ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

您解除本附加保险合同会有一定的损失,请慎重决策…………1.7

本附加保险合同有责任免除条款,在某些情况下,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2.4

结算利率超过最低保证利率的部分是不确定的 4.3

如何计算您的保单账户价值 4.6

申请保险金给付时,应当提供的证明和资料 5.2

我们对一些重要术语进行了解释,并作了显著标识,请您注意 7

σ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内容,为充分保障您的权益,请您仔细阅读本条款。

我们对可能影响被保险人享受本附加保险合同保障的重要内容进行了显著标识,请您仔细阅读正文加粗的部分。

σ条款目录

1.您与我们的合同

1.1投保范围

1.2合同构成

1.3合同成立与生效

1.4合同效力

1.5犹豫期

1.6合同内容变更

1.7您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险

1.8合同终止

2.我们提供的保障

2.1保险期间

2.2保险责任

2.3未成年人保额限制

2.4责任免除

3.您的权利和义务

3.1保险费的交纳

3.2部分领取保单账户价值

4.保单账户与账户结算

4.1保单账户

4.2费用的收取

4.3结算利率

4.4保单利息

4.5最低保证利率

4.6保单账户价值

5.保险金的申请与给付

5.1保险金受益人的指定和变更

5.2保险金的申请

5.3未还款项的扣除

5.4诉讼时效

6.其他需要关注的事项

6.1年龄确定与错误处理

6.2失踪处理

7.释义

7.1现金价值

7.2本保险实际交纳的保险费

7.3毒品

7.4酒后驾驶

7.5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

7.6无有效行驶证

7.7机动车

7.8生存类保险金

7.9保单年度

7.10结算日

7.11周岁

天安人寿附加畅享两全保险(万能型)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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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天安人寿附加畅享两全保险(万能型)条款

。您与我们的合同

1.1

投保范围

本附加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的投保人、被保险人与主保险合同(以下简称“主险合同”)相同。

1.2

合同构成

本合同是主险合同的附加合同。本合同由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及所附条款、投保单、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投保文件、健康告知书、保险合同变更申请书、声明、批注、附贴批单及其他书面协议构成。

1.3

合同成立与生效

您提出保险申请、本公司同意承保,本合同成立,合同成立日期在保险单上载明。

除另有约定外,自本合同成立、本公司收取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的次日零时起本合同生效,本公司开始承担保险责任,合同生效日期在保险单上载明。本合同生效日即为保单生效日。

1.4

合同效力

主险合同中的“保单质押贷款”、“保险事故通知”、“保险金的给付”、“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本公司合同解除权的限制”、“地址变更”、“争议处理”事项以及“释义”适用于本合同。本合同内容与主险合同相抵触的,以本合同为准。

主险合同无效,本合同亦无效。

主险合同中止,本合同中止。本合同中止期间,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且不结算保单利息。

本合同效力中止后二年内,您可以申请恢复本合同效力,并须同时申请恢复主险合同效力。经本公司与您协商并达成协议,本合同效力恢复。

自本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满二年双方未达成复效协议的,本公司有权解除本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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