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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管理投招标投招标过程注意事项——集团连锁酒店管理公司2034(叶予舜)--第1页
投招标过程注意事项——集团连锁酒店管理公司
投招标过程注意事项
(一)投标文件准备阶段
1.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招标人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收取的费用应当限于补偿印刷、邮寄的成本支
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另外,对于图纸押金,招标代理机构也应以合理的金额为
准,而且在投标人退还图纸等设计文件后,应当将押金退还给投标人。
2.对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有异议,应在法定期限内提出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
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
出。并且规定了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
停招标投标活动。潜在投标人若对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有异议应及时在法定期
限内提出。
3.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而非投标价的2%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上限应统一为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而非投标报价的2%。根据有
关规章规定,对于货物和施工招标,投标保证金最高限额为80万元人民币,对于工
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保证金最高限额为10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二日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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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境内投标单位,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
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基本账户转出。
4.投标报价不应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否则将被废标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最高投标限价或者最高投标限
价的计算方法,并规定如果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做废标处理。
因此,投标人在投标时应特别关注招标文件中是否有最高投标限价。如果有最高限
价,应注意不能超过该最高限价;如果投标人认为该最高限价过低、无利可图,可以
选择放弃投标。
5.退还投标保证金时,投标人有权要求支付相应的利息
此前实践中,对于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招标人退还时基本上是不计利息的。
但是根据《条例》的有关规定,招标人在终止招标时应及时以及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后5日内,在退还投标保证金时还需另行支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若招标人不按照
规定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将可能被行政监督部门处以罚款,造
成投标人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一条招标人终止招标的,应当及时发布公告,或者以书面形式通知被邀请的
或者已经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已经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招
标文件或者已经收取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应当及时退还所收取的资格预审文件、
招标文件的费用,以及所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因此,《条例》施行后,投标人有权要求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退还投标保证金时支
付相应的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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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不得以特定区域或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或中标条件
列举了七种属于招标人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情形。
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就同一招标项目向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
⑵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
合同履行无关;
⑶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
件或者中标条件;
⑷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标准;
⑸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
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非法限定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所有制形式或者组
织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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