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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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管理办法

1.目的

1.1对新员工工作进行管理

试用期管理是对新员工工作状况进行全面评估,考察新员工的融入情况,判断其岗位胜任度和成长潜力的一项重要制度,是公司优化人才队伍的措施。

1.2使员工进入正式员工角色

试用期管理最终目的是转正,正式成为公司一员。转正对员工来说是一种肯定与认可,通过导师辅导制和良好的转正流程实施,可以为员工提供一次重新认识自己及工作的机会,促使其认清今后工作的改进方向,帮助员工成长。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试用期员工。

3.术语

无。

4.引用文件

无。

5.职责

5.1部门经理、分管副总:负责为新员工配备导师及对导师进行考核,关注新员工试用期动向及工作进展。

5.2岗位导师:在新员工试用期间任教,帮助新员工尽快转为正式员工。5.3人事行政部:担任入职引导人,负责导师制的贯彻、跟踪及推动。

6.管理内容和规定

6.1新员工“3+1”导师辅导制

6.1.1通过导师辅导制对新员工进行试用期的管理

公司为新员工设置了入职引导人、岗位教练、职业导师组成的职业生涯管理小组,对新员工转正前进行思想和业务水平上的引导与指导。具体模式及分工如下:

小组成员

职责

具体措施

入职引导人(人事部门人员担任)

1.入职及培训引导,引导新员工融入企业文化,快速熟悉岗位工作职责;

2.定期与培养对象沟通,帮助解决其思想上的疑难;

3.帮助培养对象在思想上和业务水平上达到预定的目标;

1.新员工入职手续办理、组织入职培训及入职培训效果验收;

2.人事行政部每周面谈或电话跟进新员工和岗位教练了解试用期工作进展,形成专项工作报告,上报用人部门主管、分管副总;

3.掌握新员工工作及心理动态,及时帮助新员工疏导、解决问题;

4.督促新员工完成周、月工作总结报告;

5.发起针对入职培训及岗位教练的满意度调研;6.负责组织“新员工转正评议会”;

7.鼓励新员工为公司举荐人才;

岗位导师(分管副总和部门经理指定2年以上老员工担任)

1.针对培养对象的弱点、不足以及共同制定的发展目标、培养计划,在日常工作中开展业务指导和经验传授,促使培养对象达到任职资格的要求或预计的目标:2.引导新员工熟悉工作环境,掌握岗位职责和必备工作技能,帮助新员工尽快转正为正式员工;3.推动员工导师制的运作,提出改进的方法和建议;

1.帮助新员工熟悉工作及生活环境;

2.帮助新员工掌握必备的工作技能,确保试用期期间每月不低于2周的针对性辅导时间;

3.掌握新员工工作及心理动态,及时帮助新员工疏导、解决问题;

4.督促新员工完成周、月工作总结报告;

5.对新员工试用期工作表现进行指导和评价,配合人事部并对新员工试用期表现进行书面鉴定;

职业导师

1.对新员工的职业规划及目标进行关注;

2.对新员工学习、成长情况进行鼓励及重视;

3.对新员工入职培训进行关注并提供及支持各类培训机会。

1.帮助新员工完善职业规划;2.帮助新员工建立职业目标;

3.帮助新员工建立学习地图和学习通道;4.每月组织一次针对试用期新员工的培训。

6.1.2导师辅导制激励奖罚措施6.1.2.1激励政策

在辅导期满后,由岗位导师的直接领导、被辅导员工以及人事行政部对导师工作进行考核,填写《导师考核表》,得分达80分以上即可按规定获得导师费。

a、试用期员工经上级领导、分管副总、人事行政部审批能够按期转正的,试用期结束后达到导师考核标准的奖励费300元,提前转正追加奖励200元;

b、按年度内导师考核情况经评定达到优秀导师标准的,授予年度优秀导师称号,颁发证书并给予一次性奖励1000元。

c、年度导师将优先享受外训、评优、晋升、加薪等奖励。6.1.2.2罚则规定

a、如发生新员工投诉,取消奖励;

b、新员工试用期离职的,取消奖励;c、新员工未能按期转正,取消奖励;

d、新员工发生安全事故或受到通报批评,取消奖励;e、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月考核表,取消奖励。

6.2试用期管理

6.2.1试用期为3-6个月,试用期内表现优异者,可由部门经理提名申请提前转正;

6.2.2试用期月考核

试用期员工入职第一月需填写《新员工月考核表一第一月》,第二月填写《新员工月考核表—第二月》,月度考核表于每月15日—18日前提交至人事行政部。

6.2.3试用期内有以下情况不得按期转正,延长一个月试用期:a、试用期间缺勤超过3(含)天;

b、试用期内违反公司制度,被通报批评;

c、试用期内未能按期提交月度总结及考核表;

6.2.4试用期内有以下情况不得申请转正,情节严重者,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a、试用期内严重违纪,被公司通报批评;

b、试用期未能按期转正,延长一个月,仍未能转正。6.3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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