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老年人医疗保险G款(互联网专属)条款.docxVIP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老年人医疗保险G款(互联网专属)条款.docx

  1. 1、本文档共45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原创力文档(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1/23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老年人医疗保险G款(互联网专属)条款

总则

第一条保险合同构成

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包含电子保险单,下同)或其他保险凭证、批单等组成。

凡涉及本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包括电子文档形式)。

第二条投保人

本合同的投保人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被保险人本人或对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的其他人。

第三条被保险人

除另有约定外,凡投保时年龄在51周岁至100周岁,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正常生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除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下同,以下简称“中国”)居住的中国国籍自然人,或持有中国政府部门签发的工作签证、中国境内居留证或长期居住证且在中国境内居住停留时间不少于9个月的外籍自然人均可成为本合同的被保险人。

第四条受益人

除另有约定外,本合同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投保人指定或变更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

被保险人死亡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一)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

(二)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三)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2/23

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且不能确定死亡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死亡在先。

投保人为与其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投保人身保险,不得指定被保险人及其近亲属以外的人为受益人。

第五条保险区域

本合同约定的保险区域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除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保险人仅对被保险人在约定保险区域内发生的保险事故承担保险责任。

保险责任

第六条保险责任

本合同的保险责任包括“重大疾病医疗保险金”和“一般医疗保险金”,其中“重大疾病医疗保险金”为必选责任,“一般医疗保险金”为可选责任。被保险人可只投保必选责任,也可在投保必选责任的同时投保可选责任,但不能单独投保可选责任,具体以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为准,并于保险合同中载明。

(一)重大疾病医疗保险金(必选)

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约定的保险区域内因意外伤害或在等待期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经专科医生初次确诊罹患本合同所定义的一种或者多种重大疾病,在保险人认可的医疗机构接受治疗的,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因治疗产生的合理且必要的下列住院医疗费用或特殊门诊医疗费用,按照本合同的约定给付重大疾病医疗保险金。

1、住院医疗费用

被保险人经保险人认可的医疗机构诊断必须住院接受治疗的,对于住院期间发生的合理且必要的住院医疗费用,保险人将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保险金计算方法,在重大疾病医疗保险金额内给付住院医疗保险金。

在保险期间内,因重大疾病住院的最高给付日数为180日,累计住院超过180日发生的医疗费用,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

经过等待期后在本合同到期日前发生的并延续至本合同到期日后30日内(含第30日)的住院治疗,对此期间发生的合理且必要的住院医疗费用,保险人仍将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在重大疾病医疗保险金额内给付住院医疗保险金。

2、特殊门诊医疗费用

3/23

被保险人在保险人认可的医疗机构进行治疗期间发生的合理且必要的特殊门诊医疗费用,保险人将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保险金计算方法,在重大疾病医疗保险金额内给付特殊门诊医疗保险金。

特殊门诊医疗费用具体包括以下各项费用:

(1)门诊肾透析费;

(2)门诊恶性肿瘤治疗费,包括化学疗法、放射疗法、肿瘤免疫疗法、肿瘤内分泌疗法、肿瘤靶向疗法的治疗费用;

(3)器官移植后的门诊抗排异治疗费;

保险人对于以上两类费用的累计给付金额之和以本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医疗保险金的保险金额为限,一次或累计给付的金额达到重大疾病医疗保险金额时,保险人对于被保险人在重大疾病医疗保险金项下的保险责任终止。

当保险人一次或累计给付的金额达到重大疾病医疗保险金额时,若投保人同时投保可选责任,保险人将在本合同约定的一般医疗保险金范围内继续承担重大疾病住院医疗费用或重大疾病特殊门诊医疗费用给付责任。

(二)一般医疗保险金(可选)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约定的保险区域内遭受意外伤害或等待期后罹患疾病,在保险人认可的医疗机构接受治疗而产生的承保责任范围内的合理且必要的医疗费用,保险人对下列住院医疗费用或特殊门诊医疗费用按照本合同的约定给付一般医疗保险金。

1、住院医疗费用

被保险人经保险人认可的医疗机构诊断必须住院治疗的,对于住院期间发生的合理且必要的住院医疗费用,保险人将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保险金计算方法,在一般医疗保险金额内给付一般医疗住院医疗保险金。

在保险期间内,因意外伤害或疾病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

文档评论(0)

法律咨询 + 关注
实名认证
服务提供商

法律职业资格证、中级金融资格证持证人

法律咨询服务,专业法律知识解答和服务。

版权声明书
用户编号:8027066055000030
领域认证该用户于2023年04月14日上传了法律职业资格证、中级金融资格证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