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4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原创力文档(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医疗机构健康体检执业登记申请表(精选五篇)
第一篇:医疗机构健康体检执业登记申请表
医疗机构健康体检执业登记申请表
填表说明:
1、申请单位为县/区级医院的,需经县/区卫生局签署意见;
2、市卫生局签署意见时,需附评审合格报告。
医疗机构外出健康体检备案表
填表说明:
1、本备案表由医疗机构于外出健康体检前至少20个工作日向登
记机关提交;
2、随表需提交以下材料:双方签订的健康体检协议书,体检现场
标本采集、运送等符合有关条件和要求的书面说明,现场清洁、消毒
和检后医疗废物处理方案,医疗机构执业许可副本复印件。
3、医疗机构在收到登记机关出具的备案回执后方可外出健康体检。
附件3
医疗机构外出健康体检备案回执
编号:
你单位于日报来的《医疗机构外出健康体检备案书》收悉并已备
案。
登记机关:(章)
年月日
第二篇:医疗机构执业登记申请
医疗机构执业登记申请
办理机构:宝山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办理地点:宝山区月明路158号辅搂
办理时间:每周一至周五全天
联系电话
政策依据:
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卫生部《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
细则》、上海市政府《上海市医疗机构管理办法》、市卫生局《上海
市医疗机构设置审批、执业登记实施意见》。受理登记具备条件:
1、有《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2、符合国家规定的医疗机构基本标准;
3、有符合规定的组织机构;
4、有与所开展的业务相适用并符合规定的资金、仪器设备、卫生
技术人员以及通信、供电、上下水道等必要设施;
5、有相应的规章制度;
6、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须提交材料:
1、《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书》;
2、《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3、房屋产权证明或者使用证明;
4、验资证明;
5、医疗机构建筑设计平面图;
6、医疗机构规章制度;
7、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姓名及其资格证书或者执
业证书。
办理时限:
自收到医疗机关执业申请人提交的全部材料之日起45天内进行审
查核实。对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并发给《医疗机关执业许可证》;
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说明告知执业登记申请人。
第三篇:医疗机构执业登记提交材料
医疗机构执业登记提交材料
1、《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书》
2、《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和《设置医疗机构备案回执》;
3、医疗机构用房不权证明或者证明;
4、医疗机构建筑设计平面和科室分布图
5、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资产评估报告及出
具单位资质证件复印件
6、医疗机构规章制度
7、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及科室负责人名录和有关资格证书、执业
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
8、医疗机构卫生技术人员情况汇总(包括姓名、职称、职务、所
在科室、已取得相关证书名称、编号等)
9、医疗机构拟注册或变更注册人员(医师、护士)登记汇总表
(包括姓名、资格证书取得时间、(拟)注册地点、执业范围或注册
年限)及其注册或变更注册表表
10、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床位、职业人员和必备医疗设备对应关
系表
11、《卫生机构(组织)分类代码证》申请表
12、基础医疗设备和与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名录表及购买发
票合格证的复印件
13、医疗机构分类核定申请表
14、医疗机构分类登记审批表
15、消防部门出具的验收意见
16、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报告书
17、有病员食堂的须提交《食品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18、申请门诊部、诊所、卫生室(所)、卫生保健所和卫生站登
记的,还应当提交附设药房(柜)的药品种类清单
19、申请登记产科专业的需提供助产技术,《母婴保健技术服务
执业许可证》,登记与放射有关的医学影像专业的,需提供《放射诊
疗许可证》、登记医学美容科的,需提供有关医务人员的《医疗美容
主诊医师资格证书》
20、卫生行政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