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互联网文化产业的商业模式创新.docx

中国互联网文化产业的商业模式创新.docx

  1. 1、本文档共9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原创力文档(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

?

??

中国互联网文化产业的商业模式创新

?

??

?

?

?

?

?

?

?

???

?

?

?

?

?

互联网文化产业的优势在于将互联网融入文化产业,在此意义上,互联网文化产业是“互联网+”的一种表现形式,因此,互联网文化企业需要理解“互联网+”的意涵。所谓的“互联网+”,不是指用互联网来取代传统产业,也不是指把传统产业原样搬到互联网平台上来经营。“互联网+”的意涵是:进入互联网的传统文化产业从业者首先应该像互联网人一样思考互联网需要什么样的文化消费。企业可以在互联网上做任何想实现的产业类型、市场规模、商业模式,这是“互联网+文化产业”所赖以存在的互联网思维。[1]

市值高、市盈率高是“互联网+文化产业”的基本价值特征。因为互联网与文化产业的融合代表了产业的未来发展方向,所以只要文化企业拥有一套成熟可靠的互联网商业模式,这个公司的估值可能就很高,也就是说,互联网更关注企业的未来价值,更关注企业在市场变动中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既然互联网思维要求以互联网的方式重新思考传统产业,那么互联网到底是什么?互联网是一个流动性极强的平台,包括商业模式、用户资源、产品设计等在内的资源在互联网上都很容易被其他人利用,这也使得各种各样的资源都汇集在互联网上,使互联网成为资源集聚地。但笔者认为最重要的一点是互联网是无边界的平台,它是一个没有时空限制的经营平台。企业与企业之间都在同一个互联网空间中竞争,地域限制在互联网上被打破了,因此,每个企业都要承受远比过去更大的竞争压力。

一互联网文化产业的新理念

互联网与文化产业的结合催生了互联网文化产业这一新的产业形态。作为一个在传统文化产业基础上建立起的产业形态,互联网文化产业延续了文化产业基本的范畴,但互联网为文化产业打开了新的发展空间,这不仅表现为文化产品可以在互联网平台上传播、销售,更本质的是互联网改变了文化产业的构成方式与理解范畴,因此,我们首先要明确以下五点互联网文化产业所带来的新理念。

第一,区别于IT公司单一的技术盈利途径,互联网文化企业的业务涉及平台、内容娱乐等多个领域。表面上看,互联网是由IT技术和通信技术支撑起来的,其实现在互联网已经超越IT和通信领域。IT变成互联网的一部分,而不是互联网的全部。IT公司只靠IT服务赚钱,互联网公司除了靠IT服务赚钱外,它还通过人们生活的各个方面来赚钱。像百度、阿里巴巴、腾讯这些原先的IT企业都转变为互联网公司,传统的门户网站后来变成各种网络平台,通过做平台然后又加上娱乐内容来影响人们的生活方式。IT公司通过IT技术来获得收益,互联网公司让用户免费使用IT技术,但通过其他渠道来获利,比如,用户可以免费使用APP,但平台可以靠卖外卖赚钱。

第二,互联网不等同于新媒体,新媒体只是互联网的一种功能。本质上,互联网是一个大的平台,它经营所有相关内容的产品,而互联网所能提供的新媒体平台是独有的。新媒体的优势在于它能够与其他的功能实现一体化,边看边下载、边看电视边购物以及金融支付这些都是不同功能的一体化。传统媒体是单一的媒体,而新媒体已经与互联网结合在一起,无法分开。所以,新媒体被互联网所同化,变成其中的一种功能。互联网赋予新媒体的平台效应带来了新的商业模式,也改变了传统文化产业的营销方法。

第三,互联网新媒体能够提供多样的销售渠道,这是一般平台所无法实现的。为什么门户网站会衰落?因为门户网站的功能太单一,它只能展示信息而无法提供销售的渠道。相比较,新媒体平台既能传播信息又能进行销售,传播、展示、买卖都能在互联网平台上实现,互联网把媒介的功能、渠道的功能合二为一。正因为如此,媒体要向平台方向扩展,现在互联网上转播欧洲杯收入越来越高,传统媒体收入差很多。笔者认为,媒体平台未来可能有很大的比重要靠广告植入获得收益,这不单是代理广告而是直接在内容产品中植入广告,这些都是新媒体创造的盈利渠道,这意味着媒体平台在制作内容的过程中,广告植入也归平台所有,媒体平台通过“内容加入+植入广告的收入+硬广告”的收入来扩展发展空间,这可以成为新媒体平台的盈利渠道。

第四,互联网文化产业是一种跨界产业。对互联网文化企业而言,业务领域是没有限制的,一些像电商、金融、餐饮等在传统文化产业看来是非文化产品的产业也能够与互联网文化产品整合在一起,腾讯、百度、阿里巴巴等从事互联网服务的企业由单纯的网络技术平台制造商、运营商和服务商开始涉足文化产业领域,例如,腾讯游戏、百度的爱奇艺、阿里巴巴的影视业务都属于互联网文化产业。跨界发展已经成为互联网文化产业的一种常态,但互联网跨界不是简单的业务开拓,它一般通过投资合作的方式实现,资本在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不同领域的企业之间的合作关系在共同的互联网平台上实现了互联网文化产业的跨界融合。

第五,互联网文化本质上是一种生活方式,互联网文化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

文档评论(0)

159****4221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