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升降设备设施检验课件.ppt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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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轨道应通过垫块与轨枕可靠地连接,每间隔6m应设一个轨距拉杆。钢轨接头处应有轨枕支承,不应悬空,在使用过程中轨道不应移动;2轨距允许误差不应大于公称值的1/1000,其绝对值不应大于6mm;3钢轨接头间隙不应大于4mm,与另一侧钢轨接头的错开距离不应小于1.5m,接头处两轨顶高度差不应大于2mm;4塔机安装后,轨道顶面纵横方向上的倾斜度,对于上回转塔机不应大于3/1000;对于下回转塔机不应大于5/1000。在轨道全程中,轨道顶面任意两点的高度差应小于100mm;5轨道行程两端的轨顶高度不宣低于其余部位中最高点的轨顶高度。8.2.5起升机构应符合下列规定:1钢丝绳应符合下列规定:1)钢丝绳的规格、型号应符合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并应正确穿绕。钢丝绳润滑应良好,与金属结构无摩擦;2)钢丝绳绳端固结应符合使用说明书的要求;3)钢丝绳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起重机钢丝绳保养、维护、安装、检验和报废》GB/T5972的规定。*2卷扬机应符合下列规定:1)卷扬机应无渗漏,润滑应良好,各连接紧固件应完整、齐全;当额定荷载试验工况时,应运行平稳、无异常声响;2)卷筒两侧边缘超过最外层钢丝绳的高度不应小于钢丝绳直径的2倍,卷筒上钢丝绳层钢丝绳排列应整齐有序;3)卷筒上钢丝绳绳端固结应符合使用说明书的要求;4)当吊钩位于最低位置时,卷筒上应至少保留3圈安全圈。3滑轮及卷筒应符合下列规定:1)滑轮转动应不卡滞,润滑应良好;2)卷筒和滑轮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报废:——裂纹或轮缘破损;——卷筒壁磨损量达原壁厚的10%;——滑轮绳槽壁厚磨损量达原壁厚的20%;——滑轮槽底的磨损量超过相应钢丝绳直径的25%。4制动器应符合下列规定:*1)制动器零件不得有下列情况之一:——可见裂纹;——制动块摩擦衬垫磨损量达原厚度的50%;——制动轮表面磨损量达1.5~2mm;——弹簧出现塑性变形;——电磁铁杠杆系统空行程超过其额定行程的10%;2)制动器应制动可靠,动作应平稳;3)防护罩应完好、稳固。5吊钩应符合下列规定:1)心轴固定应完整可靠;2)吊钩防止吊索或吊具非人为脱出的装置应可靠有效;3)吊钩不得补焊,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以报废:——用20倍放大镜观察表面有裂纹;——钩尾和螺纹部分等危险截面及钩筋有永久性变形;*“”“”。*《建筑施工升降设备设施检验标准》

JGJ305-2013(2014.1.1实施)

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部分

*1.总则1.1为加强建筑施工升降设备设施(以下简称的检验升降设备设施),根据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确保升降设备设施的安全,制定本标准。1.2本标准适用于建筑施工中使用的附着式升降脚手架、高处作业吊篮、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施工升降机、塔式起重机等升降设备设施的安装、使用检验。1.3建筑施工中升降设备设施的检验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2.术语和符号2.1术语2.1.1升降设备由专业生产厂家制造的能够自行升降,垂直、水平运送物料或人员的施工机械。2.1.2升降设施主要结构构件为工厂制造的金属结构产品,在现场按特定的程序组装后,附着在建筑物上能够沿着建筑物自行升降的施工作业平台和防护设施。2.1.3升降设备设施检验对安装、使用的升降机设备设施的安全使用条件、安装装置可靠性与标准规范及相关技术文件符合程度的验证。*2.1.4受检单位升降设备、升降设施的安装单位或使用单位。2.2符号2.2.1Qm——最大额定起重量。2.2.2Qo——额定起重量。2.2.3Ro——最大工作幅度。2.2.4V——额定提升速度。3基本规定3.1升降设备设施超过使用年限时,应按相关规定进行评估。3.2受检单位应提供与检验升降设备设施安装使用有关的过程记录。3.3升降设备设施检验应采用适宜的仪器、设备和工具,属于法定计量检定范畴的仪器、设备和工具,必须经过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计量检定合格,并应在有效期内。3.4检验现场具备的条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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