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规章制度合集15篇.pdf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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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规章制度合集15篇

物业管理规章制度1

为提高物业管理人员时间观念,加强组织纪律性,提高工作效率,树立良好

的工作形象,特制定本制度,望共同遵守。

一、上班时间夏季上午8点-11点半、下午3点-6点半,冬季上午8点半-12

点、下午2点-5点半。

二、物业工作人员必须按时上下班,不准迟到、早退、旷工。

三、上班后利用10分钟时间主动清理各自办公室的卫生。

四、工作期间不准擅自离开自己的工作岗位,更不允许干其它私活。

五、严格请销假制度,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一个月可请四天假,以

假条为准,假满后主动销假,超出四天,请一天事假,扣一天工资。病假例外。

六、与其它同志一道相互团结,密切配合,共同遵守好上下班时间。

七、违犯本规定依照《物业管理人员处罚办法》执行。

物业管理规章制度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物业管理,维护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

环境和秩序,保障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根据《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

《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定本规约。

第二条本规约对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有约束力,须共

同遵守。

第三条业主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中涉及业主共同利益

的约定,应与本规约一致。

第四条本物业管理项目的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南安市宝龙花园小区;

座落位置:南安市梅山镇竞丰村宝龙花园;

物业类型:高层住宅;

建筑物总面积:60873.48平方米。

物业管理区域:东接梅九公路;西接配电厂;北接中年山宝龙花园北围墙;

南接中年山宝龙花园南路。

第二章业主的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

(二)提议召开业主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四)参加业主会会议,行使投票权和表决权;

(五)业主员会成员,并享有被权;

(六)监督业主员会的工作;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七)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

督权;

(八)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六条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管理规约、业主会议事规则;

(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

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三)执行业主会的决定和业主会授权业主员会作出的决定;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等;

(六)在小区进出和其它活动时,应文明礼貌,亲善对待小区邻里。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章物业的使用

第七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物业买卖合同,业主享有以下物业共用部位、共

用设施设备的共有权:

(一)由单幢住宅内业主或与之结构相连的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部位,包括住

宅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等基本结构部分,走

廊通道、门厅、楼梯、堂等公共通行部分,防空避难层、设备层或其它配套设计

等结构部分;

(二)由住宅业主或其与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附属设施设备,包括电梯、天线、

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

性文体设施、垃圾通道、排烟排气通道、水箱、水泵、邮政信箱、避雷装置、消

防器具、消防栓、排水管道、窨井、化粪池、垃圾箱、规定标识、建筑智能化系

统(含安防系统)、消防控制系统等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三)其他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物业。

第八条业主对物业的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但不得

妨碍其他业主正常使用物业。

第九条业主应按照有利于物业使用、安全、整洁以及公平合理、不损害公共

利益和他人利益的原则,在供电、供水、供热、供气、排水、通行、通风、采光、

装饰装修、环境卫生、环境保护等妥善处理与相邻业主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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