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计量检定(校准)服务项目招标文件.docxVIP

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计量检定(校准)服务项目招标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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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计量检定(校准)服务项目

(电子招投标)

目录

第一部分招标公告

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

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第四部分评标办法

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

第一部分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浙江智拓2024-08-20

项目名称: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计量检定(校准)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35万元

最高限价:35万元

采购需求:绍兴市生态环境局诸暨分局2024年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计量检定(校准)服务,采购预算为35万元,详见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t是,¨否。

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2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人应于2024年9月11日14:30(北京时间)前按照电子投标要求将电子加密标书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逾期或未上传成功的将导致无法投标或投标无效。

开标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所有投标人均须准时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参加。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6月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招标文件的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总则。(2)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④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⑤投标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⑥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⑦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备份投标文件的制作、递交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第15点—“备份投标文件”;⑧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30分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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