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法期末复习重点详解(1).docxVIP

知识产权法期末复习重点详解(1).docx

此“教育”领域文档为创作者个人分享资料,不作为权威性指导和指引,仅供参考
  1. 1、本文档共35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原创力文档(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知识产权法期末复习重点详解

知识产权法期末复习重点详解

第一编知识产权法导论

●知识产权

◆含义P3:知识产权是人们基于创造性智力成果和工商业标记(商业信誉)依法享有的权利的统称。

该定义反映了知识产权的如下几点特征:

第一,“智力成果”的概念使之与“智力活动”划清了界限。

第二,“创造性的智力成果”的概念,使之将非创造性的智力成果排除在知识产权的保护对象之外。

第三,知识产权之所以划分为创造性的智力成果权和工商业标记权,是因其作为财产权,创造性的智力成果权的价值与工商业标记权的价值来源截然不同。

第四,强调知识产权依法产生,是指法律对它所要提供保护的创造成果和工商业标记是有选择的。

◆特征:(注意同知识产权客体的特征相区分)

①专有性:也称独占性、排他性,要求同一项智力成果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同一性质的知识产权并存,权利人独占地享有知识产权利益,未经权利人同意,没有法律依据,任何人不得利用其智力成果。

包含以下两层含义:其一,权利的专有性、独占性、排他性是绝对的,相同的智力成果只能依法产生一项知识产权,只能有一个权利人;其二,利益的专有、排他,只有权利人在法定期限内能够行使权利,其他人未经许可,不得行使该项知识产权。

②地域性:在一个国家或地区取得的知识产权,原则上之在该国或该地区有效,在另一个国家或地区并不当然地受到保护。

③时间性:知识产权在法律规定的有效期限内受法律保护;一旦期限届满,权利归于消灭,其智力成果进入公有领域成为公共财富。

◆性质P15:

(一)“知识产权是私权”。

私权,就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享有的私人权益。

《知识产权协议》第一次明确界定了知识产权的本质属性,即以私权名义强调知识财产私有的法律形式。这种私权包括两方面内容:首先是创造者对自己的智力创造成果所享有的权利,其次是社会公众分享智力创造活动所带来利益的权利。

《民法通则》的第五章民事权利的第三节就为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的民事权利的基本属性被各国所认同。

(二)知识产权与物权的共性与差异。

知识产权与物化、外化表达的有体物(或称有形物)发生关系。

与物权的共性:①都属于财产权;②都具有对世性,即权利人特定而义务人不特定;

③都具有公示性,除著作权的产生不需要履行特定的手续外,其他知识产权的产生均需要到国家机关进行登记,而后公告;④都是独立处分权,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自由处分。

与物权的区别:

①客体(标的)不同;

物权:物,包括有体物和无体物。

知识产权:知识的构造或信息的集合,具有非物质性、知识性。客体的非物质性是知识产权区别于财产所有权的本质特性。

⑴在排他性上,物权绝对排他;知识产权在占有上具有社会公共性的特点。

⑵物权客体本身有形损耗、损毁灭失;知识产权具有永存性。⑶对知识产权的客体,不会发生有形的交付。

②绝对性(对世性)强弱不同;

物权:在排他性上,物权绝对排他。

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法体现对公共利益的保护,对权利人占有、拥有知识产品的同时,不妨碍其他人也占有使用相同的知识产品。

③法定保护期限不同;

物权:没有期限上的限制,是永久的。

知识产权:只在法定保护期限内享有专有权,期限届满后,知识

产权人的专有权归于消灭,知识成果成为公共财富。

④作为财产在量的规定性上不同;

物权:按照政治经济学的有关理论,通过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确定物的价值量;

知识产权:(“用”)根据知识产品被社会利用的范围和程度来确定知识产权的实际价值量,知识产权的实际价值量取决于权利的利用。权利利用次数越多,范围越广,其价值量越大。

⑤权利内容不同;

⑥权利的地域性之别。知识产权具有地域性,只在取得果地域范围内受法律的保护。

◆类别P13:

(一)著作权和工业产权,这种分类方法是以对知识的消费方式为标准划分的。

(二)创造性智力成果权和工商业标记权,这种分类方法是以知识产权价值的来源作为标准。

●知识产权法律关系要素

◆主体:

概念:广义的知识产权主体:指受知识产权法调整的知识产权法律关系的权利和义务的承受者。

狭义的知识产权主体:依法享有知识产权的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可以是国家。既可以是本国人,亦可以是外国人。

特点:知识产权的原始取得,以创造者的身份资格为基础,以国家认可或授予为条件。知识产权的继受取得,通过转让实现,往往是不完全取得或有限制取得,使数个权利主体对同一知识产品可在不同地域分享利益。“创造——传播——使用”,实现权利价值。

知识产权法对外国人的主体资格,奉行的是“有条件的国民待遇原则”。

◆客体:

概念:人们在科学、技术、文化等知识形态领域中所创造的精神产品,即知识产品。

知识的构造,不受有形物的限制,

文档评论(0)

wentlz123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