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会计信息真实性的思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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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会计信息真实性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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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导读:当前会计信息失真主要是“人为操作”造成的。有的通过改变会计处理方法和财务会计报告编制依据等手段,将会计数据分别反映在不同的会计账册和财务会计报告上,形成“多本账”。

关键词:会计信息失真,财务会计,国际会计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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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国会计信息失真的现状

当前会计信息失真主要是“人为操作”造成的。一些企业领导直接授意会计人员造假,方法多种多样,有的以虚假的业务资料进行核算,假账真算;有的将业务收支不通过法定会计账册统一核算,而进入私设的“小金库”;有的通过改变会计处理方法和财务会计报告编制依据等手段,将会计数据分别反映在不同的会计账册和财务会计报告上,形成“多本账”;有的直接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告等等,此外,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的问题也很突出,白条入账,原始凭证不合法、会计人员素质差的现象比比皆是。因此,维护会计行业的独立性、公正性、客观性,提高诚信度和公信力,是当前会计行业面临的首要问题。

2.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

2.1单位负责人授意造假

有些单位负责人为了单位业绩考核的需要,考虑到职务的晋升或奖金待遇提高,指使或强令会计人员采取“欺骗”、“隐瞒”手法,转移资产、粉饰业绩、假账真算、真账假算、篡改会计数据和会计报告,伪造、变造会计信息。

2.2企业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执法不严

一些单位内部财务管理混乱,会计基础薄弱,统计数据不详、核算不实、监管不严,没有严格执行“会计法”和各项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建立必要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财务收支失控,造成会计信息失真。

2.3会计人员缺乏“诚信为本、依法理财”的思想

某些会计人员不认真执行国家的法规、法律,欺上瞒下,职业道德意识不强,道德自律不够。给国家和单位造成经济损失,使管理混乱。部分会计人员缺乏应有的职业道德,主动或被动地参与制假造假;一些会计师事务所由于利益驱动,见利忘义,出具虚假的资产评估报告和审计报告。

2.4内部审计重视不够,外部监督力度不严

受外部环境的影响,由于对其他行业的造假、售假,假冒伪劣商品的监督不严,打击不力,也是造成会计信息失真和违规、违纪屡禁不止的原因之一。

3.确保会计信息真实的措施

3.1明确主体,强化单位负责人的会计法律责任

新《会计法》针对目前会计信息失真的严重情况和主要原因,将单位负责人定为本单位会计行为的责任主体。抓住了矛盾的关键,控制了做假的源头,为从根本上治理会计信息的非法失真问题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单位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代表本单位依法行使职权,必须对本单位的一切经营管理和经济业务活动负责。各单位对外提供的会计资料和财务会计报告,都是以单位名义提供的,向社会提供会计信息是单位经济管理活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单位负责人理所当然地应对其质量负责。因此单位负责人负有采取措施制止单位会计工作的造假行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的法律责任,以及切实贯彻落实《会计法》关于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会计信息真实性负责规定的责任。

(1)明确单位负责人为本单位会计行为的责任主体,是划分单位负责人与会计人员对本单位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责任边界,解决会计责任虚置,落实会计责任的唯一正确途径。

(2)明确单位负责人为本单位会计行为的责任主体,可以有效控制造假源头,促使单位负责人出于法律的威慑力主动把自己的行为纳人法律秩序的范围,不敢轻易强行授意会计人员作假,如果单位负责人一意孤行,则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对其进行依法惩处。

3.2建立健全内部会计控制制度

《会计法》对会计基础工作和内部控制制度作了明确的规定。管理信息是会计信息的源头,加强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的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是防范非法会计信息失真的前提条件。因此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都必须建立健全严格规范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细化计量、原始记录、确认、稽核等内部管理控制措施,切实按会计法的要求做好各项基础性工作。一是建立以“四个分离”为核心的内部会计控制和监督制度。记账与稽核分离;编制记账凭证与会计凭证稽核职能分离;钱账分离,出纳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支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经办与审批分离,经济业务的审批人员与经办人员分离,不得一人包办;记账与审批、财物保管分离,记账人员不得承担审批和财物保管职责。财政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基础工作和内部控制制度的监督检查,及时指导纠正各种违纪违规行为。

3.3加强内部审计及外部审计的力度

首先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内部审计是内部会计监督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内部审计工作,是把住会计信息失真,反对会计信息造假的一项重要措施。各经济组织必须成立内部审计机构,人员较少不具备成立独立机构条件的单位也应有专人负责内部审计工作,通过内部审计及时发现和纠正会计工作中的违规违纪问题;其次,强化外部监督以及加强单位外部监督的力度。一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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