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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粮食补贴政策的建议
完善粮食补贴政策的建议
粮食补贴是国家对种田农户进行补贴,不是对有田农户进行补贴。
粮食补贴与土地承包没有关系,只要你种了田,不管是否该田是你承
包,国家只对该田种植者进行补贴。下面跟着店铺来看看完善粮食补
贴政策的建议吧!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完善粮食补贴政策的建议篇1
近年来,国家逐步加大对农业特别是粮食生产的投入,实行了粮
食生产直接补贴、农资综合直补、良种补贴和农机具购置四类补贴。
这些补贴政策,对于充分调动农民粮食的积极性、发展粮食生产发挥
了较好的政策作用。但是,在几年的实践中,粮食补贴政策也显露出
一些需要重视的问题:
一、粮食直补和综合直补的政策效应日渐弱化。不断上涨的工农
业生产资料价格,已经抵消了农民得到的国家粮食直补和综合直补,
农民的种粮积极性呈现逐年下降的趋势。
二、粮食实际种植面积与计税补贴面积不符。粮食直补一直以计
税面积作为补贴依据,不少地方的实际种粮面积大于补贴面积,多出
的种粮耕地得不到补贴。如河南省安阳市种粮补贴面积470.71万亩,
实际种粮面积超出补贴面积约40万~50万亩。主要原因:一是在土
地承包时,有打折计算的土地;二是村组集体耕地,在确定农业税计
税面积时未计入;三是因土地整理、复耕土地形成新的可耕地。
三、按地亩补贴缺乏粮食补贴的针对性。按计税面积进行补贴是
一种简便易行的补贴方式,但是难以细分种粮耕地与非种粮耕地,致
使一些地区产生了非种粮耕地也同样得到了种粮补贴的问题,影响了
真正种粮农民的积极性。
四、良种补贴存在着明显的问题。国家的良种补贴方法是农民必
须到指定的供种企业购买良种才能获得补贴。这种补贴方法存在明显
的问题:一是有悖于《种子法》第三十九条“种子使用者有权按照自
己的意愿购买种子,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的规定;二是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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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国家良种补贴的现价低,种子企业为了自身利益宁可放弃利润较低
的新良种,却选择数量多、价格便宜的品种作为补贴用良种,不利于
新良种的推广;三是种子企业竞标带有很大的盲目性,一些种子企业
是先竞标到手再组织筹措良种种子,致使出现良种种子不够时以粮代
种的现象,严重损害了种粮农民的利益。
五、农机购置补贴力度小、补贴机具面窄。目前农机购置补贴资
金与农民购买热情仍存在着一定差距,补贴资金数量远远不能满足农
民的购机需求。同时,随着机具价格和柴油价格的上涨,农民的种粮
成本不断加大,收益降低,并且补贴折机具种类不全,如17~40马力
的小型农用拖拉机、小型玉米收获机、蔬菜大棚卷帘机等,都不在补
贴目录中。
为此建议:
一、调整粮食直补方式,使种粮农民多受益。应在以计税面积为
补贴依据的基础上,测算各地区实际种植面积与计税面积的比例系数,
利用测算系数对直补数量进行微调。应鼓励粮食生产规模经营以及粮
食生产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对粮食连片生产的农户和专业合作社成员
适当提高补贴标准。应加强补贴资金的监督,使补贴资金真正补到种
粮农民手中。
二、加大补贴力度,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为使补贴能够尽可能
弥补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上涨的因素,应根据粮食价格和生产成本之间
的比例关系,对粮食直补和综合直补进行调整,确保粮食生产的比较
效益稳定在较高的水平,激发农民生产粮食的积极性。
三、提高良种补贴标准,完善补贴发放方式。应提高补贴标准,
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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