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文化体验场所建设导则》.docx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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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文化体验场所建设导则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城市级安全文化体验场所的总体要求、建设规模、建设项目、建设内容、展教装备、运营管理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场所的建设和运营。

注1:主题公园、活动广场、宣传长廊等其他安全文化体验场所,涉及室外活动空间的建设和运营,可参考本文件科普内容要点。

注2:在不引起混淆的情况下,本文件中的“安全文化体验场所”简称为“场所”。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4353-2022风险管理指南

GB/T35561-2017突发事件分类与编码JB101-2007科学技术馆建设标准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安全文化体验场所Safetycultureinfrastructures

以安全文化科普、宣传、体验和学习培训等主要方式,利用视、听、触等多感官的交互式与实践性的体验模式,向公众传播安全知识,传授应急避险技能,培养安全意识的教育活动空间。

3.2

风险管理Riskmanagement

指导和控制组织与风险相关的协调活动。

注:风险管理能力是对灾害风险“辨识、分析、评估和应对”全过程能力。在教育过程中贯彻风险管理理念,培养风险管理意识,具有风险评估和风险应对能力。其中,风险评估是风险识别、分析和评价的整个过程;风险应对是选择、应对风险的方式。

[来源:GB/T24353-2022,3.2]

3.3

场所功能配置functionalconfigurationofinfrastructures根据场所的级别、职责确定其应具备的功能。

[来源:GB/T43394-2023,3.2,有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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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展教装备exhibitioneducationfacilities包括展品和研究装备等。

[来源:JB101-2007,第十四条]

4总体要求

——因地制宜,全面规划。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具有良好的地理位置和便利的交通条件,宜选在城市的文化区,与其他文化设施共同构成群体效应。

——节约用地,功能合理。布局应做到分区明确、功能合理、布置紧凑、动线清晰、联系方便、互不干扰。道路畅通,路线简捷,人流、车流、物流应分流并避免和减少交叉。

——风险驱动,需求牵引。坚持风险管理的展教理念,结合社会环境和区域风险特征,设置展教

装备。展教装备应兼顾科学性、安全性、可维护性和可扩展性、社会参与及服务性原则。

——体验为先,学评闭环。重视体验技术的应用,强化受众对安全风险的直观感受,加强必要技能的训练。以“教、学、练、测、评”的完整教育闭环,促进对风险“辨识、分析、评估和应对”全过程管理意识的培养。

——展教结合,完善机制。运营前置,明确运营方案,统筹协调,常换常新;协同共享,政府、社会、公众、企业等多方共同参与。

5建设规模

5.1建设规模按展览面积分类,分成I类馆、II类馆、III类馆、IV类馆四类。

5.2建设规模中展览面积与该馆所在城市建馆当年的城市户籍人口数量的比例关系见表1。表1建设规模分类表

场所类型

服务人口A(万人)

展览面积B(㎡)

I类馆

A>400万

B>5000

II类馆

200<A≤400万

2000<B≤5000

III类馆

100<A≤200万

500<B≤2000

IV类馆

A≤100万

200<B≤500

5.3安全文化体验场所的展览面积不宜小于200㎡。

5.4省会城市、经济发达和旅游热点城市,安全文化体验场所建设规模可在本文件规定的基础上增加。

6功能配置

6.1场所功能包括教育功能、研究功能和服务功能。教育功能是科技馆的核心功能,研究功能和服务功能是科技馆的支撑性功能,是实现科技馆核心功能的保障。

教育功能包括展览展示、教育活动、网络科普和影视科普,配套用房包括常设展厅、临时展厅、报告厅、影像厅、活动教室等。

研究功能包括教育资源研发和学术研究。配套用房包括展教开发室、展品维修室、资料室等。

服务功能包括观众服务和辐射服务,配套用房包括序厅、休息区、问询处、游客服务中心、餐饮区、卫生间、医务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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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各类场所宜在充分保障教育功能的基础上,根据其自身职责任务和专长特点配备相应的功能。功能配置宜按照下表2配置。

表2场所功能配置表

功能

类型

I类馆

II类馆

III类馆

IV类馆

教育功能

展览展示

教育活动

网络科普

影视科普

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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