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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GMP附录--第1页

欧洲共同体:EuropeanCommunities(EC)。

欧洲联盟:EuropeanUnion(EU),简称欧盟。

人用药品注册技术标准国际协调会:ICH

欧盟GMP附录1

无菌药品的生产

文件历史

上一版本2003年5月30日发布自2003年9月生效

修订了洁净间级别表,培养基模拟试验、生物负荷监测和冻2005年11月至2007年

干小瓶轧盖的指南。12月

生效并替代前版2009年3月1日

注:冻干瓶轧盖的条款自2010年3月1日开始实施。

原则

为降低微生物、微粒和热原污染的风险,无菌药品的生产应有各种特殊要求。这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

生产人员的技能、所接受的培训及其工作态度。质量保证极为重要,无菌药品的生产必须严格按照精心制

订并经验证的方法和规程进行。产品的无菌或其它质量特性绝不能仅依赖于任何形式的最终操作或成品检

验。

注:本指南没有对微粒、浮游菌和表面微生物等测试方法详细进行阐述,可参阅欧洲标准或国际标准

(CEN/ISO)及药典资料。

总则

1.无菌药品的生产必须在洁净区内进行,人员和(或)设备以及物料必须通过缓冲进入洁净区。洁净区应

当保持适当的洁净度,洁净区的送风须经具有一定过滤效率过滤器的过滤。

2.原料配制、产品加工和灌装等不同操作必须在洁净去内彼此分开的单独区域内进行。

生产工艺可分为两类:一类是最终灭菌工艺;第二类是部分或全部工序为无菌操作的工艺。

3.应按所需环境的特点确定无菌产品的洁净级别。每一步生产操作都应达到适当的动态洁净度,以尽可能

降低产品(或原料)被微粒或微生物污染。

洁净区的设计必须符合相应的“静态”标准,以达到“动态”的洁净要求。“静态”是指安装已经完

成并已运行,但没有操作人员在场的状态。“动态”是指生产设施按预定的工艺模式运行并有规定数量的

操作人员进行现场操作的状态。

应确定每一洁净室或每组洁净间的“动态”及“静态”标准。

无菌药品生产所需的洁净区一般可分为4个级别:

A级:高风险操作区,如:灌装区,放置胶塞桶、敞口安瓿瓶、敞口西林瓶的区域及无菌装配/连接操

作的区域。通常用单向流操作台/罩来维护该区的环境状态。单向流系统在其工作区域必须均匀送风,风速

为0.36-0.54m/s(指导值)。应有数据证明单向流的状态并须验证。

在密闭的隔离操作器或手套箱内,可使用单向流或较低的风速。

B级:指无菌配制和灌装A级区所处的背景区域。

C级和D级:指生产无菌产品过程中重要程度较低的洁净操作区。

洁净区和洁净空气设施的级别

4.洁净区和洁净空气设施的级别应按照ENISO1466-1划分级别。应将级别的划分与操作工艺环境的监测

明确区分开来。在下表中给出了各级别最大允许的空气尘埃粒子浓度。

等于或大于表中所列粒径的最大允许尘粒数/m3

静态动态

级别0.5μm5.0μm0.5μm5.0μm

A35202035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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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GMP附录--第2页

B3520293520002900

C3520002900352000029000

D352000029000未规定未规定

3

5.为了确定A区的级别,每个采样点的采样量不得少于1m。A级区空气尘埃粒子的级别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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