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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voc治理入户核查方案
为落实《“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方案》,采取更加系统、
精准、严格的挥发性有机物(简称VOCs,下同)治理措施,减少挥
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确保在实现“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目标的基
础上,更大幅度地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以源头控制、结构优化、综合治理、总量控制为原则,通过采用
结构调整以及原料替代、过程管理、末端治理全过程污染控制措施,
全面开展VOCs减排工作。重点削减工业源、移动源挥发性有机物排
放,强化生活源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全面建成VOCs综合防控体
系,大幅减少VOCs排放总量。
2017年底前,全面完成化工园区和重点企业VOCs综合治理,重
点工业行业VOCs排放总量较2015年削减10%以上。到2020年,重
点行业工艺装备、污染治理水平显著提升,污染治理设施稳定有效运
行。全省VOCs排放总量削减20%以上,重点工业行业VOCs排放总量
削减30%以上。通过与NOx的协同减排,O3污染加重态势得到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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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应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制定VOCs污染治理年度工作计
划,明确项目安排和保障资金,确保治理目标和任务落实到位。
二、重点任务
(一)加快产业结构调整。
在化工、纺织、机械等传统行业退出一批低端低效产能,化解船
舶产能330万载重吨。2018年底前,对生产工艺和技术装备落后、
达不到环保要求的化工企业,坚决予以淘汰。2019年底前,对不能
完成VOCs治理任务或VOCs排放不能稳定达标的企业,坚决依法予以
关闭。(责任部门: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环保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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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强制重点行业清洁原料替代。
2017年底前,包装印刷、集装箱、交通工具、机械设备、人造
板、家具、船舶制造等行业,全面使用低VOCs含量的涂料、胶黏剂、
清洗剂、油墨替代原有的有机溶剂。集装箱制造行业在整箱抛(喷)
砂、箱内外涂装、底架涂装和木地板涂装等工序全面使用水性等低
VOCs含量涂料替代。交通工具制造行业使用高固体分、水性、粉末、
无溶剂型等低VOCs含量涂料替代。家具制造行业使用水性、紫外光
固化、高固体分等低VOCs含量涂料替代溶剂型涂料。机械设备、钢
结构制造行业使用高固体分等低VOCs含量涂料替代。包装印刷行业
使用水性、醇溶性、大豆基、紫外光固化等低VOCs含量的油墨替代。
人造板制造行业使用低(无)VOCs含量的胶黏剂替代。(责任部门: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环保厅)
(三)完成化工园区VOCs集中整治。
2017年底前,完成省52家化工园区(集中区)综合整治。开展
园区VOCs摸底调查,建立VOCs排放量和物质清单信息申报制度。制
定园区VOCs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全面完成园区综合治理,确保治理
设施稳定有效运行,建立园区有机废气整治绩效评估制度。建成园区
统一的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管理系统,纳入园区环保监控管理平
台。建成符合园区排放特征的VOCs监测监控体系,纳入园区环保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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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管理平台,并与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联网。(责任部门:省环保
厅、经济和信息化委)
(四)推进重点工业行业VOCs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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