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防疫工作总结(通用12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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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防疫工作总结(通用12篇)

施工现场防疫工作总结(通用12篇)

难忘的工作生活已经告一段落了,回顾过去的工作,倍感充实,

收获良多,是时候认真地做好工作总结了。但是却发现不知道该写些

什么,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施工现场防疫工作总结,仅供参考,大家一

起来看看吧。

施工现场防疫工作总结篇1

一、加强施工从业人员源头管控

项目各参建单位要按照市住建局下发的《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的肺炎防疫Ⅰ级应急响应期间全市建设工程施工从业人员管理工

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对三类人员实施严格管控,确保各项措施落实

到位。

二、加强日常监督管理

一是对建设工地实行封闭管理。所有建设工地只留一个专用通道,

门卫24小时值班在岗;严格人员进出场管理,建立施工从业人员实名登

记台账,项目现场所需的配送材料、物资等外来车辆进场后,车上人

员不得出驾驶室,货物、物资安排专人接收和装卸。二是项目各参建

单位要对施工从业人员开展疫情防控培训。通过现场悬挂宣传图片、

警示标语、微信等形式,使每名从业人员了解防治“新型冠状病毒感

染的肺炎”防护措施,提高防护意识和能力。三是建立项目现场施工

从业人员身体状况检查制度。所有建设工地必须配备专业体温检测仪

器,每日检查不应少于2次,从业人员必须经过体温检测合格并佩戴

相应口罩方可进入现场,检测结果建立台账,逐个登记,留存备查。

凡发现体温≥37.3℃、咳嗽等疑似症状或有与疫区、疑似病人接触史者,

所在建设工地必须立即停工,及时报告工程项目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

及卫生防疫部门,积极配合卫生防疫等相关部门采取隔离措施。四是

严格疫情信息报告。在疫情Ⅰ级响应期间,各参建单位要严格落实新

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按照属地

管理原则,每天将跨年度工程复工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范措

施检查有关情况报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安全监督机构。

三、加强施工现场环境卫生和消毒防疫工作

一是对生活区、办公室、食堂、厕所和浴室等公共场所经常通风

换气,每天消毒不得少于2次,消毒记录逐一登记,存档备查,做好生

活垃圾处理工作。二是工地食堂要注意食材安全,每天要落实晨检和

个人卫生制度,工作人员必须穿工作服装、戴一次性手套、佩戴防护

口罩。食堂原料用品要通过合法渠道采购,肉类采购点要有相关部门签

发的卫生证明,对食材采购渠道每日进行记录,杜绝生食和野味品种的

供应。在疫情Ⅰ级响应期间,要采用分段分餐进食,避免人员聚集,

餐桌座椅使用后进行消毒,餐具必须进行高温消毒。三是改善员工居

住条件,宿舍必须具备通风、消毒等必要措施,督促从业人员勤晒衣

服和被褥。四是项目现场要准备充足体温计、一次性外科口罩或N95

口罩、防护服、消毒酒精、84消毒液、消毒器材、急备药品等防护物

资;要明确划定专门区域房间作为临时隔离室;确保个人防护、环境消毒

及突发情况应对及时到位。各项物资要建立台账,明确位置,加强维

护,保证随时处于正常可用状态。

四、明确责任分工

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牵头负责全市市政、园林绿化复(开)工项目的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直接负责市直监管项目;市质安

站牵头负责全市房屋建筑复(开)工项目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

控工作,直接负责市直监管项目;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执法监察支队牵头

负责全市燃气、热力复(开)工项目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

作,直接负责市直监管项目;局质量安全监管科负责全市建设项目复(开)

工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调度和信息汇总、上报等

工作。各区县和各功能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监管范围内的

建设工程复(开)工项目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五、严格控制开复工时间

按照《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延迟市内企业复工的紧

急通知》要求,除涉及保障公共事业运行必需(供水、供气、供电、通

讯等行业)、疫情防控必需(医疗器械、药品、防护品生产和销售等行

业)、群众生活必需(超市卖场、食品生产和供应等行业)及其他涉及重

要国计民生等相关建设项目外,全市所有建设领域续建项目(房屋建筑、

市政、园林、绿化、燃气、供热)及新建扩建项目不得早于2月9日24

时前复工,期间擅自开工或复工的,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责令停工

整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从严从重查处。

六、严格管控程序合理实施复工

续建项目复工或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开工前,除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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